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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兔死狗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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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僵持时,从门外传来一阵拍手声,一个洪亮的男声响起,说道:“说的好!兄妹齐心,其利断金。是谁欺负我妹子啊?我这个当二哥的可不答应。”

    一个披着白狐大氅的玉面小郎君走进了书房,大冷的天,他还骚包的摇着一柄倭金扇。旁边居然还跟着常家三公子常森!

    见到小郎君进来,朱守谦点了点头,“二表哥。”

    邓铭杏眼一翻,“徐增寿!人家姑娘连亲爹都没认,你倒是自作主张巴巴的贴过来认妹子,要脸不要脸!”

    此人正是魏国公徐达的二儿子徐增寿,除了姚妙仪,徐达的诸多子女都是妾室所生,徐增寿和常森一样,身为家中小儿,反正不用承袭爵位,家门有当世子的哥哥们撑着,他和常森都属于不争气的纨绔子弟,只想当富贵闲人。

    常森年轻气盛时,也曾经冒名当小卒想证明自己不是废物点心。可是见识到沙场无情,尤其是差点被姚妙仪砍断了腿之后,他就铩羽而归,再也不想上战场了。

    这个徐增寿比常森还怂包,父亲徐达是开国第一大将,他却连出征的想法都没有,从未尝过战斗的滋味,整日吟风弄月,从小就和常森是一对打不散的酒肉好朋友。

    姚妙仪身份之谜也是常森告诉徐增寿的,徐增寿和她虽然隔了母,并非一母同胞,并无多少亲情在。不过暗想既然父亲重视姚妙仪,他在外人前面维护妹妹,就是父亲面前讨好卖乖,以后若有所求,就方便向父亲张口了。

    况且徐增寿和常森,也是娇惯长大的,从小就和任性刁蛮的邓铭不对付,几乎是见面就掐。

    邓铭讽刺徐增寿乱认妹妹。常森在一旁帮腔,说道:“邓大小姐,这里是皇家行宫,不是你们卫国公府的后院,你在自家捅破天都不要紧,但在行宫里撒野就不对啦。”

    邓铭不服气,“胡说,你那只眼睛瞧见我撒野了?”

    徐增寿指着缠着马鞭的交椅说道:“这就是证据了。”

    “你们——”

    邓铭气的柳眉倒竖,正要爆发时,秦王朱樉忙过去劝道:“铭儿,别和这两个滚刀肉一般见识,我们狩猎去吧。”

    朱樉拾起了马鞭,将邓铭拉出去了。

    “做什么!”雪地里,邓铭气得跺脚,“难道我还吵不过他们这对废物!”

    朱樉说道:“就是因为他们两个是废物,所以你别和废物较真啊,即使吵赢了又如何?”

    邓铭:“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怎么了?你怕了常家和徐家?还有那个逆子朱守谦?”

    朱守谦的外祖父谢再兴和父亲朱文正相继谋反,且都有证据在,是板上钉钉的事实。由于马皇后亲自抚养朱守谦,很多人明面上不敢为难他,但是暗地里没少挤兑这个孤儿。

    朱樉忙矢口否认,“我是龙子,何惧一个叛贼之子?父皇已经封了我为亲王,将来去了封地就藩,

    什么魏国公、开平王与我何干?父皇还不高兴我们和武将交往过深呢。我是觉得你一个女孩子,和他们两个废物吵架即使赢了,这事传到母后父皇那里,于你的名声不好听,牙尖嘴利,万一影响将来赐婚——”

    “呸呸呸!”邓铭气急转羞,打断说道:“谁稀罕嫁给你!”

    朱樉脸皮极厚,“可我稀罕啊!我已经十九了,封了亲王,很快要出宫建府单住,即将迎娶的我秦王妃,只有你有资格当那座王府的女主人。”

    邓铭羞得转身,不敢直面朱樉,“再胡说八道,我抽你。”

    朱樉难得看见心上人娇羞可爱的样子,血气方刚,不免有些情动,走过去拉拉她的手,邓铭着急了,反手抽了一鞭子。

    啪!

    邓铭叫道:“呆子!你怎么不躲?”

    朱樉说道:“躲了就牵不到你的手。”

    一根马鞭落在雪地里,两个年轻的身体越靠越近,终于融为了一体,炙热的爱情似乎可以融化冰雪……

    书房里,二哥徐增寿乐呵呵的拿出一匣子酥油泡螺,“听说人的记忆会变,但是口味很少变,你小时候最爱吃这个了,来,吃一个泡螺试试,还记得二哥我吗?”

    小时候徐增寿是个皮猴,喜欢在泥里面打滚,和常森想了法子四处撒野,如今长大了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却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惯常耍一下小聪明,对文韬武略都没有兴趣。

    他横插一脚,气跑了找茬的秦王朱樉和邓铭,屋里的气氛立刻由紧张变成了轻松。姚妙仪吃了一个酥油泡螺,笑道:“这东西好吃,却不是灵药,我早已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徐增寿将倭金扇往掌心一合,“你长的很像母亲。姚姑娘,不管你是不是我妹子,反正你这个妹妹我认了,将来若有什么难处,或者有谁找你麻烦,尽管去瞻园找二哥我帮忙。”

    朱守谦说道:“二表哥,你就喜欢乱许诺。不说别的,那个刁蛮邓大小姐,你真敢和她对上?”

    徐增寿挥手将倭金扇往朱守谦肩膀上一拍,“怎地?我还打不过一个姑娘?”

    朱守谦反讽道:“如何?你真要和一个姑娘动手?”

    一听这话,就晓得徐增寿是个不靠谱的,不能做任何指望,他说的话,可千万不要当真了。姚妙仪但笑不语。

    常森过来打圆场,“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别抬杠了。今日你们兄妹三人团圆,理应庆贺一下,我做东,晚上在行宫烤鹿肉,喝梅花酒。”

    姚妙仪有些无语:你们两个知道我刚刚死里逃生吗?哪有心情喝酒吃肉。

    只要不是习武学文,徐增寿一律喜欢,他立刻站起来拍案说道:“常森说的对,今日我,朱守谦,还有失散多年大妹妹团圆,无酒无宴怎么行?新鲜的鹿肉最好吃,大妹妹,这里恰好也要皇家猎场,我们起码打猎去吧。”

    朱守谦恨不得捏死这个不靠谱的二表哥,提醒道:“魏国公和燕王都说过了,好生照顾姚姑娘,防备刺客再度袭击。”

    “那么多人跟着,能出什么事?你也太小看亲兵都尉府的本事了。”徐增寿和常森一再怂恿,姚妙仪也想乘机出去,观察鸡鸣山地形,便同意了。

    朱守谦不知从那里要来了一个犀牛皮做的软盔甲,递给姚妙仪,“穿上,以防万一。”

    虽然不能相认,却血脉相通,姚妙仪穿上软盔甲,做男子打扮,一起出行打猎,一旁紧紧跟着一群亲兵都尉府的人,为首的副指挥使郭阳天认出了姚妙仪就是那晚误闯鸡鸣山,当做魔教叛党抓起来的医女,心中着实震惊,忐忑不安。

    此女不但有燕王和毛骧当靠山,现在连魏国公等人都对她呵护备至!她究竟是什么人?会不会为了那晚的误会,而对我打击报复呢……

    郭阳天心中有鬼,便拍马紧追着姚妙仪,低声说道:“姚大夫,那晚鸡鸣山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向你赔不是,希望姚大夫莫要计较我们当兵的做事粗俗无礼。”

    姚妙仪若无其事的笑道,“听毛骧毛千户说,郭大人以前是魔教中人?并非当兵从戎的。”

    死毛骧!又拿我的出身做文章!

    郭阳天心中暗恨,却不敢表露了心迹,说道:“我以前年轻,误入歧途,被魔教蒙蔽,以为什么‘明王出世,普度众生’,跟着明王做事,将来老百姓能够过上好日子。后来发现魔教欺世盗名,无恶不作,还企图毁了朱明江山,所以果断弃暗投明,誓死保卫大明江山。”

    叛徒!一派胡言!

    姚妙仪也是恨不得立刻干掉郭阳天,但面上继续敷衍说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识时务者为俊杰,郭大人实乃俊杰中的英雄。”

    郭阳天很高兴,说道:“如此说来,姚大夫是原谅我了。”

    姚妙仪说道:“你在魔教中身局大力长老一职,是个大人物了吧——你见过小明王吗?”

    按照外界的说法,小明王早就沉船死在江里了,凶手是魔教叛党和元朝鹰犬所为。不是魔教中人,谁会知道小明王没死?郭阳天脸色大变,“姚姑娘,你怎么知道小明王?”

    瞥见朱守谦正挥着一只中箭的野狐朝自己跑来了,姚妙仪神秘的朝着郭阳天笑了笑,说道:“这个嘛,是个秘密哟。明王出世,普度众生,郭长老,你不怕被人寻仇吗?”

    “你到底是谁?”郭阳天脸色惨白,手已经按在腰间的佩剑上了。

    姚妙仪骑马往后退了两步,“我是谁?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心中有数!”

    “你——”郭阳天正欲追问,朱守谦将野狐狸扔进马背旁的笼子里,觉得郭阳天情况不对头,便大声叫道:“姚姑娘!我猎了一只狐,你可有收获?”

    姚妙仪说道:“尚无,走了一圈,连一只野鸡都没见着。”

    朱守谦拍马渐渐走近了了,警惕了看了郭阳天一眼,说道:“雪天打猎需要猎犬或者豢养的猎鹰帮忙,走,我们找常森要一头猎犬去。”

    “好啊。”姚妙仪拍马朱守谦方向而去,和郭阳天擦身而过时,她低声说了一句:“投至狐踪兴兔穴,多少豪杰,鼎足三分半腰折?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郭长老手里满是同伴的鲜血,半夜真没有被噩梦惊醒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