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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与子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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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皇子被徐达迎回中军大帐里修养,自有医术高超的随军御医治疗。姚妙仪这个低等军医是没有资格踏入元帅大帐的。

    当时徐达的注意力都在两个受伤的皇子身上,根本没有注意一旁低头装鹌鹑的姚妙仪。

    姚妙仪暗自庆幸没有在战场上演父女相认的狗血大戏。她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姚家女的身份比徐家大小姐的行动自由,方便她暗中查访当年两桩惨案。八年过去,事情渐渐有了眉目……

    伤兵营地里,一片鬼哭狼嚎。

    姚妙仪举起利斧,砍断了一个伤兵的残腿,麻沸散已经用完,伤兵被牢牢困在担架上不得动弹,尖叫着昏死过去。姚妙仪像是什么都没听见,止血、上药,包扎,熟练而又麻木。

    这军医是个力气活啊!

    躺在旁边担架上的伤兵听得实在受不不了,将被褥里的棉花抠出来一些,搓成小团,准备塞进耳朵里。想了想,又从棉衣的夹层里排出两个小银馃子,瑟瑟缩缩的递给姚妙仪:

    “我……我认识你的,今天就是你在战场上给我接骨包扎,否则我也会和他一样一辈子都要杵拐杖。小小意思,请收下吧。”

    姚妙仪抬了抬眉毛,“哦,是你啊。我说的没错吧,会哭的伤兵才能挺过来了,不错哦。你别急感谢我,这位小军爷当初也是我接的骨,可是裂口开始腐烂了,砍断了才能勉强保命。”

    伤兵小脸煞白,“此话当真?你的医术不靠谱,莫非是江湖郎中来军营里滥竽充数的?”

    姚妙仪倒也不恼,也懒得争辩,在铜盆里洗去手上的血污。倒是一旁提着温水壶、伺候姚妙仪洗手的杂役愤愤说道:

    “你别狗眼看人低,姚大夫虽年轻,他的医术却是营地里顶尖的呢,在我们苏州老家也是小有名气。战事持续快半年了,军中粮草虽足,但是药材不够,刚才截肢的那位伤腿三天才能换一次药,现在春暖花开的,疮口容易腐烂生疮,不得已才截肢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们大夫又不是活神仙,能够保住他一条命就不错了。”

    一听这话,伤兵小脸更白了,“天气越来越暖和,我的腿八成也会腐烂截肢的……姚大夫,刚才是我口不择言,说错话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伤兵从棉袄的夹层里摸出一个荷包来,一股脑的递给姚妙仪,“求求大夫大发慈悲,保住我的腿,这荷包里的东西都给你!”

    姚妙仪幼年经历过富贵,一眼就瞧出这个荷包是用珍贵的蜀锦缝制而成,所谓一寸蜀锦一寸金,怎么会落在这个普通的士卒手里?

    一旁提壶的杂役虽不懂荷包的来历,却被伤兵从荷包里倒出来的五个小金馃子闪瞎了眼睛,他先是一愣,而后不屑的说道:“从死人身上偷来的吧?别脏了我们姚大夫的手!”

    战场上有人翻检尸体,偷偷拿走别人的遗物,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获利丰厚,屡禁不止。

    如此就能解释的通了,姚妙仪鄙夷的看了伤兵一眼,擦干了双手,赶去救治其他伤兵。

    伤兵大声叫屈,“呸!我什么富贵没见过,才不干这种缺德事呢,守着金饭碗去当贼不成?这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应急钱。”

    见姚妙仪走开了,伤兵赶紧举手发誓道:“我要是说谎,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这位小爷,这荷包你拿去,换点治病的药材来,剩下的全都归你。”

    杂役端着一铜盆血水走出了营帐,冷哼道:“发死人财的黑心贼,你的话谁信,我才不沾脏钱呢……”

    入夜,姚妙仪来伤兵营巡视,逐一把脉,查看伤口。甲子号第二帐篷里,五十来个伤员躺在大通铺上,和死神殊死搏斗,各种惨呼和呻[吟昼夜不绝。

    姚妙仪一圈还没查完,就已经确定这个帐篷七人死亡,她命外头守候的士兵将尸首抬出去,“乘着身体还是热的,叫他们的同乡战友帮忙擦身换衣服,走的体面些。”

    发死人财的那个伤兵额头滚烫,正在发烧说胡话,“我不要死!救命!救命啊!我是副元帅常遇春的三儿子!我叫常森!是偷偷跑来参军的!你们谁要是禀告了常元帅,救我一命,必定重重有赏!”

    退烧药是没有的,姚妙仪命杂役用手巾浸了凉水给说胡话的伤兵的降温退烧,伤兵呼救声越来越大,很是聒噪。

    这个帐篷刚死了七个人,兔死狐悲,气氛沉重,姚妙仪瞥见绝望之色爬上幸存者们的脸上,便苦中作乐道:“就这怂样还是副元帅常遇春的儿子?那我还是大元帅徐达的儿女呢!”

    嗯,我还真是。

    “哈哈!”给伤兵敷冷手巾降温的杂役也笑道:“那我就是洪武大帝失散在民间的皇子!”

    求生的*驱散了绝望,几个还有力气说话的伤兵也跟着嬉笑。

    “我是丞相李善长的孙子!”

    “我是大将李文忠的外甥!”

    “我是……”

    众人互相取笑着,气氛终于没那么压抑了。杂役解开了发烧说胡话伤兵的上衣,给他擦身,姚妙仪看见此人胸膛上挂着一枚雕着海青拿天鹅的白玉,顿时身形僵直,再仔细看了看此人的相貌,心中有了决断。

    常遇春是大明地位仅次于徐达的武将,也是当今太子朱标的岳父大人。这个说胡话的伤兵正是太子的小舅子常森!都是武将子女,而且和皇室是亲戚,姚妙仪和常森幼时是一起玩耍过的。

    如今相貌都变了,纵使相逢都不识,不过常森这枚海青拿天鹅白玉佩是朱元璋亲赐的生辰礼物,一刻都不离身,再熟悉不过。

    况且常森脸上的脏污被杂役搽干净后,其轮廓和儿时有些相似,姚妙仪由此确定了他的身份。

    今天还真是太巧了,先遇到亲爹徐达和两位皇子,而后认出了常森。

    她攥下玉佩,将杂役拉出去低声说道:“王宁,拿着这个去中军大帐,找常元帅的军师说话,把玉佩给他看,就说你知道常家三少爷的下落。”

    杂役王宁是姚妙仪的苏州同乡,当年姚妙仪分文不取,救了他的性命,也是军营唯一知道她女扮男装的人,两人在营地里互相照应。

    王宁惊讶的合不拢嘴,“这……那人真是常元帅的儿子?姚大夫怎么认出来的?”

    想了想,摇头说道:“姚大夫救过我的性命,我怎么能忘恩负义抢你的功劳呢。”

    “以前出诊时无意中见一次,有点印象,现在想起来了。”姚妙仪点了点王宁的额头,说道:“你这个死脑筋,我要是在常元帅那里露了脸,得了奖赏,那么多嫉妒的眼睛盯着我看,迟早会爆出女儿身的。到时候就麻烦了。

    “”你立了大功,跟着常元帅,将来不愁前程。我晓得你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咱们都是儿时好友,他日富贵了,我若有所求,你定不会袖手旁观对不对?”

    王宁焕然大悟,点点头,“这个自然,苟富贵,不相忘。”

    姚妙仪叮嘱道:“千万不要提我半个字。我这次是迫于无奈,顶替兄长出征参军的,打完仗就回家过安稳日子,再也不想踏入战场半步了。”

    王宁心思单纯,依计行事,便不再多问,拿着玉佩匆匆而去。

    姚妙仪目露艳羡之色,头脑简单,了无牵挂,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哪像我背负那么沉重的过去……

    苟富贵,不相忘。这是王宁的承诺,他的背影慢慢在夜色中如坟头般密密麻麻的战地帐篷之间,几乎是天地里唯一的一抹亮色,此景深深的刻在了姚妙仪的记忆里,直到……

    这都是后话了,今晚将揭开一个重要的真相。姚妙仪目光蓦地一凛,明亮的双眼迸出冰冷的杀气。

    姚妙仪走到伤兵营地一个大帐里,伤员也是分等级的,里头只躺着一个千户大人。夜深人静,赵千户的护卫们喝了姚妙仪偷偷下药的羊肉汤,纷纷犯困睡下了。

    姚妙仪施针唤醒了昏睡的男子,赵千户缓缓睁开浑浊的双眼,行伍生涯多年,习惯抱剑入睡,哪怕在病中也不例外。

    他立刻感觉到气氛不对,打算拔剑防身,却发现自己已经被牢牢捆住了手脚。

    姚妙仪叹道,“赵天德,有句老话,叫做人为财死。你追杀徐家母女,还将随行的箱笼占为己有,那些宝贝应该埋在地里,起码过个五十年才能挖出来享用的。谁知不到八年,你就忍不住了。”

    “你……你是徐夫人?不,是徐大小姐!”赵天德犹如见鬼似的,瞳孔猛地一缩。姚妙仪此刻已经撕去了咽喉处的假喉结,洗净脸上的易容。烛光隐去了粗燥的肌肤,恍惚中少女艳若桃李,有些像当年名扬江南的大小谢氏姐妹。

    在复仇里煎熬的滋味不好受,姚妙仪清冷的目光像是结了冰,“谁是幕后主使?我至少有十种办法让你开口,你觉得自己能熬到第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