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灵丹 (月票八百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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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府,项央自家小宅中,邓春觉看着对面少年坚定的表情,叹了口气,将手里的锦盒放到桌上,便告辞离去。
这是项央护送闵娥一行人回到清江府的第二天,在这中间,孙培生发生了什么,霍婷婷和闵娥吵了什么,他是一概不知,也没那个心思。
此次任务获得一门天魔妙音的武学,是魔道的一门音波功法,对他而言也有不小的触动,凑齐佛道魔三家音波功,成就感满满,怎么也得比较比较。
等他对这门武学小有领悟,便迎来了替霍怀安送礼,兼拉拢他的邓春觉。
项央眼下武功越高,眼界也越高,因此不假思索的拒绝了,别看霍怀安是府主,但也恰恰因为是府主,局限于清江府这一地之中,难有出头的机会。
跟着这样一个人,适合那些历经世事,准备养老的人,却绝对不适合他这种少年意气,且潜力无限的人,咳咳,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送走邓春觉,项央满怀期待的坐到桌边,看着桌上的锦盒,搓了搓手掌。
打开盒子,只有一枚大如鹅卵的丹丸,通体玉白,淡淡的药味渗出,闻起来有股草木的香气。
“药?是什么药?”
项央见识有限,数遍了自己在书上看过的丹丸,也没见过这一种,不过很快看到锦盒盖子上有一封夹在红布内的信件。
取出信件,打开来看,项央双目扫视,一目十行,很快了解了这枚丹药的名字和用途。
“脱胎换骨丹?竟然有这种丹药?简直是不可思议。”
这封信乃是霍怀安亲笔所书,开头表达了他对项央护送闵娥母女,并保护她们安然返回的谢意。
其次,是讲明这枚脱胎换骨丹作为酬谢他的礼物,细细描述这枚丹丸的珍贵与难得。
众所周知,人和人不同,从先天开始,到后天的生活环境,人生际遇,等等,差距可说天壤之别。
先说命好的人,出生就家世显赫,含在金汤匙中生活,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注定了一辈子富贵平安。
命不好的人,先天生下就是家徒四壁,早早为生活发愁,甚至惨一点,三餐不急,温饱也不能,这样的生活就是遭罪,受苦。
而这些不平等,也必然引发一些人的不满,为此,有了种种的上升渠道。
文的,十年寒窗苦读,参加科举,万一得中功名,就可稍微填补先天不好的命数。
武的,尤其是在这种高武世界,那就更能搏得出人头地的机会,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项央。
论家世,祖辈贫农,父辈小捕快,到他,不过十七,已经是神捕门的银章捕快,甚至功勋若是足够,便是金章捕快也能做得,若是下海闯荡江湖,轻轻松松创建个帮派不成问题。
这种就是显而易见的用武力改变人生命运。
然而,武力是有高低上下的,取决的因素也多种多样,譬如先天的根骨,资质,悟性,后天的际遇,功法,资源,师长等等。
这枚脱胎换骨丹,就能从根本上改变项央的先天根骨,从而为他奠定更强的武道根基,未来晋升先天,乃至到之后的武道修行,都会有极大的裨益。
先天上,项央的根骨资质其实真的很一般,顶多算是中人之姿。
说句不好听的,放眼一府之地,那是要多少有多少,远不足以有今日之成就。
打个比方,按照根骨十点满额计算,充其量不过是四点到五点的程度。
他能有现在的武学,大部分仰赖天书,还有一小部分乃是自身的潜质也的确非凡,至少悟性上,临阵对敌上,善于学习总结上等等,还是有一些可称道之处的。
而根骨资质,项央也不是没有改变,长久以来,他一直修行九阴真经的易筋锻骨篇,从不停歇,至少提升了两三点的根骨程度,但也仅仅只是如此。
项央近来已经隐隐感觉此功修行已经再难有大的改变,主要原因是此门功法分属道家,潺潺而动,润物细无声,在细微处修补增进后,不足以真正的做到脱胎换骨。
之前金沙帮左小鹏带来的折血芝,虽然也算灵药,但对他这种将根骨已经大幅度提升的人来说并无作用,所以被他拒绝。
这枚丹药就不同,乃是精通医术人体的道家高人,采集数十种灵药,罕见妖兽灵兽之骨粉,汇聚天地灵气,再用真火练就,融融唯一而成。
说穿了,不是什么斡旋造化的神药,就跟现代人肾虚,吃金匮肾气丸或者六味地黄丸补足肾气差不太多,顶天了因为各种超自然力量,药效更好一些罢了。
还有,此丹乃是虎狼之药,用猛之道,身体孱弱之人决不可服用,不然虚不受补,必定反噬而死。
但若是项央这等武道有成,且身体强健之人服用,那就恰到好处,能助力项央提升根骨,让他的潜力更胜一层。
且对项央而言,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以此药打破固有的身体束缚,等到脱胎换骨之后,易筋锻骨篇就又有了用武之地,可在细微处打磨雕琢,精益求精。
项央看过信件,回想了一遍此药的种种,知道自己当即就可服药,没有所谓的虚弱之期,只要熬过蜕变的一天一夜,十二个时辰,就能大功告成。
“按理说,我与霍怀安素昧平生,无冤无仇,又帮他护卫妻女,可谓劳苦功高,应该不会有加害之心。
但人心隔肚皮,他要招揽我,却被我拒绝,未必没有怨愤。”
项央思考一番,还是觉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想了想,出门而去,到相邻的一户人家敲门。
这户人家养了一条猛犬,通体黑毛,长得很凶恶,近几日刚刚生下一窝小崽,项央就是为了求购一只,用来试药。
狗着实是一条好狗,忠心看家,一般情况也不瞎叫唤,很通人性,这户邻居的女主人卖狗崽子要价一两三钱,项央很痛快的付了钱,被带到一个深褐色木头搭建,地上铺着破旧棉衣的狗窝。
里面有五只毛色淡黑,正吧嗒着小腿,慢慢爬动的狗崽子,一个个啊啊的小声叫唤着,遇到一些少女心爆棚的人,肯定大叫萌翻了。
项央倒是没多少反应,眼睛所见,五只差不多,随手指了一只,算是挑好了。
这家女主人有些不舍,将狗崽子用一块布巾包着,边走边嘱咐项央怎么养狗。
项央敷衍着应和,捧着小狗回了家,暗暗思索,该怎么用这条狗试药。
他的目的不是培养出一条脱胎换骨的狗,而是试验一下这丹药是否有问题,比如有毒。
想了想,手上捏着飞刀,从脱胎换骨丹上小心翼翼的刮蹭些药粉,完了提着小狗崽凑到药粉前。
小崽子鼻子还挺灵,眼睛眯着,粉红色的小舌头灵敏的伸出,将落到桌上的药粉一点不落的给舔了个干净,完了又伸舌头舔舔项央的手心,软软的,湿湿的,还有点痒。
“小东西,要是没毒,算你有一番造化,说不定能成就狗中的霸主。”
项央哈哈一笑,心情大好,将丹药收好,准备好好观察这狗崽子的身体状况。
清江府,项央自家小宅中,邓春觉看着对面少年坚定的表情,叹了口气,将手里的锦盒放到桌上,便告辞离去。
这是项央护送闵娥一行人回到清江府的第二天,在这中间,孙培生发生了什么,霍婷婷和闵娥吵了什么,他是一概不知,也没那个心思。
此次任务获得一门天魔妙音的武学,是魔道的一门音波功法,对他而言也有不小的触动,凑齐佛道魔三家音波功,成就感满满,怎么也得比较比较。
等他对这门武学小有领悟,便迎来了替霍怀安送礼,兼拉拢他的邓春觉。
项央眼下武功越高,眼界也越高,因此不假思索的拒绝了,别看霍怀安是府主,但也恰恰因为是府主,局限于清江府这一地之中,难有出头的机会。
跟着这样一个人,适合那些历经世事,准备养老的人,却绝对不适合他这种少年意气,且潜力无限的人,咳咳,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送走邓春觉,项央满怀期待的坐到桌边,看着桌上的锦盒,搓了搓手掌。
打开盒子,只有一枚大如鹅卵的丹丸,通体玉白,淡淡的药味渗出,闻起来有股草木的香气。
“药?是什么药?”
项央见识有限,数遍了自己在书上看过的丹丸,也没见过这一种,不过很快看到锦盒盖子上有一封夹在红布内的信件。
取出信件,打开来看,项央双目扫视,一目十行,很快了解了这枚丹药的名字和用途。
“脱胎换骨丹?竟然有这种丹药?简直是不可思议。”
这封信乃是霍怀安亲笔所书,开头表达了他对项央护送闵娥母女,并保护她们安然返回的谢意。
其次,是讲明这枚脱胎换骨丹作为酬谢他的礼物,细细描述这枚丹丸的珍贵与难得。
众所周知,人和人不同,从先天开始,到后天的生活环境,人生际遇,等等,差距可说天壤之别。
先说命好的人,出生就家世显赫,含在金汤匙中生活,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注定了一辈子富贵平安。
命不好的人,先天生下就是家徒四壁,早早为生活发愁,甚至惨一点,三餐不急,温饱也不能,这样的生活就是遭罪,受苦。
而这些不平等,也必然引发一些人的不满,为此,有了种种的上升渠道。
文的,十年寒窗苦读,参加科举,万一得中功名,就可稍微填补先天不好的命数。
武的,尤其是在这种高武世界,那就更能搏得出人头地的机会,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项央。
论家世,祖辈贫农,父辈小捕快,到他,不过十七,已经是神捕门的银章捕快,甚至功勋若是足够,便是金章捕快也能做得,若是下海闯荡江湖,轻轻松松创建个帮派不成问题。
这种就是显而易见的用武力改变人生命运。
然而,武力是有高低上下的,取决的因素也多种多样,譬如先天的根骨,资质,悟性,后天的际遇,功法,资源,师长等等。
这枚脱胎换骨丹,就能从根本上改变项央的先天根骨,从而为他奠定更强的武道根基,未来晋升先天,乃至到之后的武道修行,都会有极大的裨益。
先天上,项央的根骨资质其实真的很一般,顶多算是中人之姿。
说句不好听的,放眼一府之地,那是要多少有多少,远不足以有今日之成就。
打个比方,按照根骨十点满额计算,充其量不过是四点到五点的程度。
他能有现在的武学,大部分仰赖天书,还有一小部分乃是自身的潜质也的确非凡,至少悟性上,临阵对敌上,善于学习总结上等等,还是有一些可称道之处的。
而根骨资质,项央也不是没有改变,长久以来,他一直修行九阴真经的易筋锻骨篇,从不停歇,至少提升了两三点的根骨程度,但也仅仅只是如此。
项央近来已经隐隐感觉此功修行已经再难有大的改变,主要原因是此门功法分属道家,潺潺而动,润物细无声,在细微处修补增进后,不足以真正的做到脱胎换骨。
之前金沙帮左小鹏带来的折血芝,虽然也算灵药,但对他这种将根骨已经大幅度提升的人来说并无作用,所以被他拒绝。
这枚丹药就不同,乃是精通医术人体的道家高人,采集数十种灵药,罕见妖兽灵兽之骨粉,汇聚天地灵气,再用真火练就,融融唯一而成。
说穿了,不是什么斡旋造化的神药,就跟现代人肾虚,吃金匮肾气丸或者六味地黄丸补足肾气差不太多,顶天了因为各种超自然力量,药效更好一些罢了。
还有,此丹乃是虎狼之药,用猛之道,身体孱弱之人决不可服用,不然虚不受补,必定反噬而死。
但若是项央这等武道有成,且身体强健之人服用,那就恰到好处,能助力项央提升根骨,让他的潜力更胜一层。
且对项央而言,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以此药打破固有的身体束缚,等到脱胎换骨之后,易筋锻骨篇就又有了用武之地,可在细微处打磨雕琢,精益求精。
项央看过信件,回想了一遍此药的种种,知道自己当即就可服药,没有所谓的虚弱之期,只要熬过蜕变的一天一夜,十二个时辰,就能大功告成。
“按理说,我与霍怀安素昧平生,无冤无仇,又帮他护卫妻女,可谓劳苦功高,应该不会有加害之心。
但人心隔肚皮,他要招揽我,却被我拒绝,未必没有怨愤。”
项央思考一番,还是觉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想了想,出门而去,到相邻的一户人家敲门。
这户人家养了一条猛犬,通体黑毛,长得很凶恶,近几日刚刚生下一窝小崽,项央就是为了求购一只,用来试药。
狗着实是一条好狗,忠心看家,一般情况也不瞎叫唤,很通人性,这户邻居的女主人卖狗崽子要价一两三钱,项央很痛快的付了钱,被带到一个深褐色木头搭建,地上铺着破旧棉衣的狗窝。
里面有五只毛色淡黑,正吧嗒着小腿,慢慢爬动的狗崽子,一个个啊啊的小声叫唤着,遇到一些少女心爆棚的人,肯定大叫萌翻了。
项央倒是没多少反应,眼睛所见,五只差不多,随手指了一只,算是挑好了。
这家女主人有些不舍,将狗崽子用一块布巾包着,边走边嘱咐项央怎么养狗。
项央敷衍着应和,捧着小狗回了家,暗暗思索,该怎么用这条狗试药。
他的目的不是培养出一条脱胎换骨的狗,而是试验一下这丹药是否有问题,比如有毒。
想了想,手上捏着飞刀,从脱胎换骨丹上小心翼翼的刮蹭些药粉,完了提着小狗崽凑到药粉前。
小崽子鼻子还挺灵,眼睛眯着,粉红色的小舌头灵敏的伸出,将落到桌上的药粉一点不落的给舔了个干净,完了又伸舌头舔舔项央的手心,软软的,湿湿的,还有点痒。
“小东西,要是没毒,算你有一番造化,说不定能成就狗中的霸主。”
项央哈哈一笑,心情大好,将丹药收好,准备好好观察这狗崽子的身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