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军歌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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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城南,军营广场上,正午的阳光,有些火辣。
但仍阻挡不了人山人海的百姓前来围观。
广场两侧边上,数十名男女记者,手持照相机,耀眼的闪光灯几乎就没停过。
其中甚至还夹杂着几名金发碧眼的洋妞记者。
这些记者都是全国各大报社派来的,原因是一个星期前,王司令发出通电。
宣称杀奴军将于5月27日,举行成军仪式,特邀所有报社前来观礼。
对于这支神秘的杀奴军,国内的各界之士,早就想一探真容,所以各大报社,当然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此时,军营广场中间,数千大军,无一不是身着礼服,头戴大檐帽,脚踏皮鞋,站的标杆笔直,胸前的红色领带额外的惹眼。
“天啦,这是哪国的军服?即便是德军的军服,也没有这么美观精致,有气势吧?”
“呼,关键是军官和普通士兵都是一个款式,这实在太奢侈了。”
“也不知道是谁设计的,这套军服简直就是艺术品。”
边上的几十名记者,一边用相机记录着这一幕,一边啧啧感叹,其中一名洋妞更是眼冒金星。
而周围的百姓早就睁大了眼,大姑娘看着场中的战士,是羞羞答答。
小伙子却是羡慕的直流口水,年长者则是指指点点。
“快看,那是我儿子,这身行头穿在身上,老子硬是差点没认出来。”
“呵呵,那不是狗娃吗,以前邋里邋遢的像个叫花子一样,穿上这身行头后,竟然也变得人模狗样了,啧啧。”
“什么行头,刘婶,这是军装,狗日的,要是早知道有这么漂亮的军装穿,当初我也报名去参军了,哎!”
“不行,明天我就去问问他们还招不招兵。”
“我也去。”
“我也去…”
顿时外围的精壮小伙们,纷纷咬牙在心里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加入杀奴军。
看着周围那无数羡慕的眼光,和此起彼伏的议论声,场中的数千大军,胸都不由自主更加的挺了起来,心里是自豪无比。
前方台子上的王司令,看见这一幕,满意的会心一笑,他的10多万积分总算没白花。
前世09式军装,包括作战服,训练服,礼服,冬装,夏装,秋夏,再加上皮带鞋子,一整套下来,也才20积分。
但架不住数量多呀,整整8000套,足足16万积分,可他还是咬牙兑换了出来。
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为了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尤其是在这时代,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
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恐怕当那些记者手里的照片扩散出去后,前来投奔的热血青年,会络绎不绝吧!
想到这里,王司令偷偷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
“哼!”
白莲花显然看见了他那猥琐的动作,冷哼一声,原因是王林竟然让她穿裙子。
还是刚遮住膝盖的那种,再加上那什么丝袜和高跟靴,穿着实在别扭,现在看来明显就是故意整她。
王林瞥了一眼她那大长腿,摸摸鼻子,也知道这妞肯定误会了,但谁叫这她身材火辣呢,不用她打广告用谁打?
小雪小露两姐妹虽然也不错,但毕竟还没长开,所以为了吸引全国各地的女同学前来投奔参军,只能便宜这妞出风头了。
毕竟他现在缺的就是医生,护士,报务员,和小学老师。
李倩和六名特务,看了看身上的军装,又看了看杀奴军的军装,尤其是白莲花那副行头,都是有些自惭形秽的低下了头。
以前在黄莺他们面前的那点自豪感,消失的无影无踪。
国军的呢子中山军官服,配上黑色马靴,相比起杂牌军,无疑要拉风多了。
至于王黄莺他们的灰布军装,更是没有可比性,但现在和王林他们一比,逊色的根本就不是一星半点。
“哼!黄政委,你是不是私自给王林拨款了?”
“刘代表,你不要乱说,县里的财务一笔笔都记录的清清楚楚,我怎么可能让他挪用?”黄莺没好气道。
“那他哪来的钱,做这么漂亮的军服,还不论军官士兵每人都做了一套?”
“上次那女特务不是给了他50万大洋吗。”黄莺有些心疼的道,恨不得冲上去,将王林的衣服扒下来烧掉,实在太败家了。
“难道那笔钱没有上交吗?黄政委,你这政委是怎么当的?太失职了。”刘代表眉头一皱,有些愤怒的看着黄莺。
“你冲着我吼有什么用?有本事你自己去管他要呀!”黄莺也是有些恼火了。
王林可不会管黄莺怎么想,看了白莲花一眼,让她上前去主持。
白莲花只得硬着头皮来到了话筒前,回忆了一遍昨晚王林教的话,才开口道:
“我宣布,中国抗日杀奴军,成军仪式现在开始,鸣礼炮…”
轰,轰…
隆隆的炮声,足足持续了两分钟才结束,看着前方那面血红色的军旗。
这一刻所有的杀奴军战士,心中都有了一丝归属感,仿佛杀奴军就是他们的家。
“唱军歌…”
如果祖国遭受到侵犯热血男儿当自强。
喝干这碗家乡的酒,
壮士一去不复返。
滚滚黄河,滔滔长江,
给我生命,给我力量。
就让鲜血染红最美的花,
洒在我的胸膛上。
红旗飘飘,军号响,
剑已出鞘,雷鸣电闪,
从来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向前进,向前进,
向前进,向前进。
红旗飘飘,军号响,
剑已出鞘,雷鸣电闪,
从来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向前进,向前进,
随着白莲花带头,数千大军都跟着唱了起来,即便没有任何乐器,那高昂的歌声,依然声震十里。
这一刻,那独特的曲调,那气势磅礴的歌词,让围观的百姓,和几十位记者都有一种热血翻滚的感觉,仿佛置身于金戈铁马的战场之中。
而黄莺和李倩他们,也都被这歌声吸引住了,全不由自主的跟着哼唱起来。
看着下方手持钢枪的数千大军,王林同样热血上涌,战意滔天。
恨不得立即就挥兵东进,攻泰安,下济南,杀尽日寇,收复失地,最后跃马于东京。
待一首中国军魂唱完后,众人依旧沉醉于其中,白莲花激动的俏脸都有些胀红,直到王林打来眼色,才记起接下来该干什么。
“下面,由杀奴军总司令王林,给所辖各部授于战旗。”
王林这才来到台子的正前方,而几十名记者,也终于一睹杀奴军总司令的真容,纷纷将镜头移向了台上。
但更多的却是惊呼,几乎都被王林那张俊秀稚嫩且又坚毅的面孔,震惊到了。
他们实在无法想象,传说中那位长着三头六臂,青面獠牙,生吃鬼子血肉的王司令,竟然是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这绝对是大新闻,想到这里,众人更是疯狂的拍照起来。
莱芜城南,军营广场上,正午的阳光,有些火辣。
但仍阻挡不了人山人海的百姓前来围观。
广场两侧边上,数十名男女记者,手持照相机,耀眼的闪光灯几乎就没停过。
其中甚至还夹杂着几名金发碧眼的洋妞记者。
这些记者都是全国各大报社派来的,原因是一个星期前,王司令发出通电。
宣称杀奴军将于5月27日,举行成军仪式,特邀所有报社前来观礼。
对于这支神秘的杀奴军,国内的各界之士,早就想一探真容,所以各大报社,当然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此时,军营广场中间,数千大军,无一不是身着礼服,头戴大檐帽,脚踏皮鞋,站的标杆笔直,胸前的红色领带额外的惹眼。
“天啦,这是哪国的军服?即便是德军的军服,也没有这么美观精致,有气势吧?”
“呼,关键是军官和普通士兵都是一个款式,这实在太奢侈了。”
“也不知道是谁设计的,这套军服简直就是艺术品。”
边上的几十名记者,一边用相机记录着这一幕,一边啧啧感叹,其中一名洋妞更是眼冒金星。
而周围的百姓早就睁大了眼,大姑娘看着场中的战士,是羞羞答答。
小伙子却是羡慕的直流口水,年长者则是指指点点。
“快看,那是我儿子,这身行头穿在身上,老子硬是差点没认出来。”
“呵呵,那不是狗娃吗,以前邋里邋遢的像个叫花子一样,穿上这身行头后,竟然也变得人模狗样了,啧啧。”
“什么行头,刘婶,这是军装,狗日的,要是早知道有这么漂亮的军装穿,当初我也报名去参军了,哎!”
“不行,明天我就去问问他们还招不招兵。”
“我也去。”
“我也去…”
顿时外围的精壮小伙们,纷纷咬牙在心里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加入杀奴军。
看着周围那无数羡慕的眼光,和此起彼伏的议论声,场中的数千大军,胸都不由自主更加的挺了起来,心里是自豪无比。
前方台子上的王司令,看见这一幕,满意的会心一笑,他的10多万积分总算没白花。
前世09式军装,包括作战服,训练服,礼服,冬装,夏装,秋夏,再加上皮带鞋子,一整套下来,也才20积分。
但架不住数量多呀,整整8000套,足足16万积分,可他还是咬牙兑换了出来。
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为了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尤其是在这时代,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
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恐怕当那些记者手里的照片扩散出去后,前来投奔的热血青年,会络绎不绝吧!
想到这里,王司令偷偷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
“哼!”
白莲花显然看见了他那猥琐的动作,冷哼一声,原因是王林竟然让她穿裙子。
还是刚遮住膝盖的那种,再加上那什么丝袜和高跟靴,穿着实在别扭,现在看来明显就是故意整她。
王林瞥了一眼她那大长腿,摸摸鼻子,也知道这妞肯定误会了,但谁叫这她身材火辣呢,不用她打广告用谁打?
小雪小露两姐妹虽然也不错,但毕竟还没长开,所以为了吸引全国各地的女同学前来投奔参军,只能便宜这妞出风头了。
毕竟他现在缺的就是医生,护士,报务员,和小学老师。
李倩和六名特务,看了看身上的军装,又看了看杀奴军的军装,尤其是白莲花那副行头,都是有些自惭形秽的低下了头。
以前在黄莺他们面前的那点自豪感,消失的无影无踪。
国军的呢子中山军官服,配上黑色马靴,相比起杂牌军,无疑要拉风多了。
至于王黄莺他们的灰布军装,更是没有可比性,但现在和王林他们一比,逊色的根本就不是一星半点。
“哼!黄政委,你是不是私自给王林拨款了?”
“刘代表,你不要乱说,县里的财务一笔笔都记录的清清楚楚,我怎么可能让他挪用?”黄莺没好气道。
“那他哪来的钱,做这么漂亮的军服,还不论军官士兵每人都做了一套?”
“上次那女特务不是给了他50万大洋吗。”黄莺有些心疼的道,恨不得冲上去,将王林的衣服扒下来烧掉,实在太败家了。
“难道那笔钱没有上交吗?黄政委,你这政委是怎么当的?太失职了。”刘代表眉头一皱,有些愤怒的看着黄莺。
“你冲着我吼有什么用?有本事你自己去管他要呀!”黄莺也是有些恼火了。
王林可不会管黄莺怎么想,看了白莲花一眼,让她上前去主持。
白莲花只得硬着头皮来到了话筒前,回忆了一遍昨晚王林教的话,才开口道:
“我宣布,中国抗日杀奴军,成军仪式现在开始,鸣礼炮…”
轰,轰…
隆隆的炮声,足足持续了两分钟才结束,看着前方那面血红色的军旗。
这一刻所有的杀奴军战士,心中都有了一丝归属感,仿佛杀奴军就是他们的家。
“唱军歌…”
如果祖国遭受到侵犯热血男儿当自强。
喝干这碗家乡的酒,
壮士一去不复返。
滚滚黄河,滔滔长江,
给我生命,给我力量。
就让鲜血染红最美的花,
洒在我的胸膛上。
红旗飘飘,军号响,
剑已出鞘,雷鸣电闪,
从来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向前进,向前进,
向前进,向前进。
红旗飘飘,军号响,
剑已出鞘,雷鸣电闪,
从来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向前进,向前进,
随着白莲花带头,数千大军都跟着唱了起来,即便没有任何乐器,那高昂的歌声,依然声震十里。
这一刻,那独特的曲调,那气势磅礴的歌词,让围观的百姓,和几十位记者都有一种热血翻滚的感觉,仿佛置身于金戈铁马的战场之中。
而黄莺和李倩他们,也都被这歌声吸引住了,全不由自主的跟着哼唱起来。
看着下方手持钢枪的数千大军,王林同样热血上涌,战意滔天。
恨不得立即就挥兵东进,攻泰安,下济南,杀尽日寇,收复失地,最后跃马于东京。
待一首中国军魂唱完后,众人依旧沉醉于其中,白莲花激动的俏脸都有些胀红,直到王林打来眼色,才记起接下来该干什么。
“下面,由杀奴军总司令王林,给所辖各部授于战旗。”
王林这才来到台子的正前方,而几十名记者,也终于一睹杀奴军总司令的真容,纷纷将镜头移向了台上。
但更多的却是惊呼,几乎都被王林那张俊秀稚嫩且又坚毅的面孔,震惊到了。
他们实在无法想象,传说中那位长着三头六臂,青面獠牙,生吃鬼子血肉的王司令,竟然是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这绝对是大新闻,想到这里,众人更是疯狂的拍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