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不知天高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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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不知天高地厚
陶燕俊犹豫了,她才给王恩伦打过电话,再打过去,说不定对方就不耐烦了。
她毕竟不是她堂哥陶沐风,不能一个电话就让人马首是瞻。
“你等一下,我已经给王叔打过电话了,他的人很快就会过来。”
陶燕俊也只有先把飞哥稳住,祈祷着王叔的人早点来。
“半个小时,王老大的人来了我就放人,要是来不了,你们一个也走不了!”
飞哥总算是忌惮王恩伦的势力,不敢轻易动手。
陶燕俊也松了一口气,随后又紧张起来,祈祷王叔安排的人马早点到。
“那可不行,我还要坐车去林城呢,你们快点道歉。”
这个时候,叶欢那个风轻云淡地声音又想起了,让陶燕俊的心瞬间沉了下去。
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陈晨,我们走,别管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陶燕俊暴怒,这个家伙简直是个傻瓜,已经一定发了疯才会想要救他!
在路过叶欢身边的时候,有听到这个家伙不咸不淡的一句:“早就该离开了,耽搁我这么多时间。”
陶燕俊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这个人——真的是个疯子!
“小妞,现在就想走啊,哪有这么容易。”一个小混混却拦住了陶燕俊的去路,不让她和陈晨上车。
“我说,能不能快一点,你们已经耽误我很长时间了。”
叶欢早就不耐烦了,要不是两个女孩下来,他才懒得和一群混混BB半天。
这种垃圾,真的没有和他说话的资格!
“一起上吧!”叶欢声音冰冷。
一群混混还没有反应过来,叶欢便动了,一拳率先打在一旁的一个混混身上,几颗带血的牙齿就飞了出来。
“干死他!”
飞哥最先反应过来,提着砍刀就冲了上来。
不管陶燕俊来自什么家族,受过什么教育,到底也只是一个女孩子,哪里见过这么暴力危险的一幕。
两人躲到一旁,陶燕俊抱着陈晨,相比之下,她还是要更镇定一些。
接近500个特种兵都不是叶欢的对手,何况十几个小混混。
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这些人就被叶欢撂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叶欢没有和这些垃圾说一句话的心思都没有,上去就是一人一脚,把他们的腿骨给踢断了。
“啊!”
十几个混混痛苦地大叫着,场面极其混乱。
车上的乘客都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一幕,这个年轻人,太暴力了!
到底谁才是黑社会?
轮到飞哥了,他身体素质好点,挣扎着跪了起来。
“大哥,我错了,我错了,我给你跪下磕头道歉了,你就放过我吧……”
他真的是被吓死了,叶欢暴力了,一人一脚,把人腿踢断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
“好,赔钱,我赔钱……”
飞哥跪在地上,慌乱地掏出钱包,连忙道:“给你,大哥都给你……”
只要不打断他的腿他什么都可以不要了,只要腿还在,他就是这里的老大,就还能赚钱。
他在心里恨死他那个表弟了,没用的东西,居然给他招惹这么一个杀神。
就算是叶欢不打断他表弟的腿,他回去也想把他的腿打断!
叶欢不客气的把钱包接了过来,里面的现金还挺多,有两千多快,叶欢收了起来,就把钱包扔在了地上。
飞哥愣住了,他原本以为叶欢要钱,肯定是要大出血,没想到对方只要了现金。
叶欢也不管飞哥是怎么个想法,他没有和一个小混混斤斤计较的想法。
都只是随性而为,叶欢也不是一个惩奸除恶的好人。
走到陶燕俊和陈晨身边,叶欢淡淡地说道:“走吧,上车!”
陶燕俊脸色微红,他没想到叶欢真这么厉害,一个人把单挑了这么拿着刀的混混。
想想自己之前说的那些话,陶燕俊就觉得脸红。
她以为叶欢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笨蛋,现在看来,自己在他眼中才是不知所谓的傻子吧。
回想起叶欢刚才打架的样子,陶燕俊觉得真是有几分潇洒。
虽然在她受过的教育中,打架是最没用的东西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去回想刚才叶欢打架时的干净利落。
“快点,上车!”
叶欢看到陶燕俊在发愣,便催促道,他已经耽误很多时间了。
“哦哦。”陶燕俊说着又看了叶欢一眼。
不知道为何,这个原本她觉得普通的青年,仔细一看,竟然有些不凡,尤其是气质,有种让人说不出的舒服。
这个时候,又一辆本田飞度开了过来,稳稳的停在路旁。
“哪位是陶燕俊小姐?”从车上下来的,是一个光头。
“我是。”陶燕俊收拾好表情,恢复了高冷的样子。
光头扫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十几人,当看到正坐在地上,靠着越野车的飞哥时,眼中闪过一抹惊讶。
“陶小姐,我是王老大派来的,你们不是被飞仔抓住了吗?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光头口中的飞仔应该就是飞哥了,他是王老大的手下,同时也是林城边界的一个老大。
因为他认识飞哥,所以王老大才派他来解决。
“是这样的,我的朋友已经将这里解决了,不好意思,麻烦你了。”虽然只是王叔的一个手下,但陶燕俊的语气也很客气。
没办法,他只是陶家的一个旁支,她要抓住一切可以结交的力量。
“陶小姐,你是在开玩笑么!你找了王老大来处理,然后你朋友又解决了,你是在戏弄王老大,还是觉得我们这种人一天很闲?”
光头脸色一变,觉得被戏弄了,听王老大的口气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只是随便来看看。
没想到他亲自出马,来了一看,这里居然没自己什么事了,可以掉头回去了!
他怎么能不生气!
“对不起,这位大哥,改天我专门找王叔道歉。”虽然心头讨厌大汉的口气,但陶燕俊还是笑着道。
她长得漂亮,笑容也甜美,一般人都不会再和她计较的。
“哼!”光头却不吃这一套,冷哼一声。
“我说,走了好不好?什么王老大不王老大的,不搭理就是了,快点上车。”
说这话的自然是叶欢,他早就不耐烦了。
陶燕俊心头又是一紧,这个家伙,以为能打就天下无敌了啊?
如果可以,陶燕俊真想找个胶带把叶欢的臭嘴封起来。
“大哥,这是我朋友,就是他——一个人把飞哥他们一群人打倒了。”
陶燕俊特意强调了是一个人,就是为了让光头忌惮,免得两人闹了起来。
要是叶欢再把光头打了,那这件事就麻烦了,王老大可不是能打就能解决的。
“年轻人,一个人打十几个,很能打嘛。但你知不知道,你口中的王老大是什么人物。得罪了王老大,再能打你都要完蛋。”
光头冷冷地威胁道,他是为王老大在办事,只要叶欢敢动他,王老大自然会解决他!
叶欢懒得和这个光头废话,转身就自己上车,只留下淡淡地一句话:
“王老大——他算个屁!”
“你!”
光头震怒,但想到这个青年一个人便打倒了飞仔十几个人,自己一个人万万不是对手。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以为能打就天下无敌了吗,我会原话转告给王老大的!”
光头恶狠狠地威胁道,叶欢懒得和这种人废话,自顾自的回到了座位。
光头脸色一阵变幻,怒视着叶欢,又看了陶燕俊一眼,一言不发地上车离开。
陶燕俊也气呼呼地回到座位,她简直要被气死了,这个叶欢,就不能说话好听点啊,非要把全世界的人得罪了啊!
此时,客车内鸦雀无声,一个个乘客噤若寒蝉,不敢回头去看叶欢。
这个青年太暴力了,刚才一个人打十几个他们都是亲眼所见。
司机大叔心中也是一片震惊,怪不得无论自己怎么劝告,这个青年都不怕,原来有这么大的本事。
想想自己刚才还认为这个年轻人狂妄自大,实在是太可笑了。
车上的乘客不敢说话,陶燕俊气呼呼的也不愿意和叶欢说话。
只有陈晨抱着小狼,轻轻地抚摸着毛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客车很快开到了市区,陈晨把小狼递给叶欢,不过叶欢也没有要抱的意思,就把小狼放在了地上。
不过小狼很聪明,也很依赖叶欢,就这样跟在叶欢脚后。
“真聪明可爱的小狗啊。”
陈晨和陶燕俊同时在心里想到,可是看到叶欢那副对小狗爱答不理的样子,她们就一阵惋惜,这小狗没能遇到一个好主人。
如果可以,她们真想把小狗要过来养,又可爱又依赖主人,而且还聪明,真的是太完美的宠物了。
可惜,这个小狗浑身金黄,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品种,叶欢怎么会给她们呢。
她们不知道,叶欢完全不想养小狼,只要她们愿意,叶欢会毫不犹豫把小狼送给她们。
只是小狼肯定是不会愿意的,它的眼里基本只有叶欢。
叶欢不光是它的救命恩人,身上的灵韵也让它很舒服,它怎么舍得离开。
再说,它是一只灵兽,在地球上,就是百兽之王。
怎么可能给一个普通人当宠物!
第二十二章 不知天高地厚
陶燕俊犹豫了,她才给王恩伦打过电话,再打过去,说不定对方就不耐烦了。
她毕竟不是她堂哥陶沐风,不能一个电话就让人马首是瞻。
“你等一下,我已经给王叔打过电话了,他的人很快就会过来。”
陶燕俊也只有先把飞哥稳住,祈祷着王叔的人早点来。
“半个小时,王老大的人来了我就放人,要是来不了,你们一个也走不了!”
飞哥总算是忌惮王恩伦的势力,不敢轻易动手。
陶燕俊也松了一口气,随后又紧张起来,祈祷王叔安排的人马早点到。
“那可不行,我还要坐车去林城呢,你们快点道歉。”
这个时候,叶欢那个风轻云淡地声音又想起了,让陶燕俊的心瞬间沉了下去。
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陈晨,我们走,别管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陶燕俊暴怒,这个家伙简直是个傻瓜,已经一定发了疯才会想要救他!
在路过叶欢身边的时候,有听到这个家伙不咸不淡的一句:“早就该离开了,耽搁我这么多时间。”
陶燕俊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这个人——真的是个疯子!
“小妞,现在就想走啊,哪有这么容易。”一个小混混却拦住了陶燕俊的去路,不让她和陈晨上车。
“我说,能不能快一点,你们已经耽误我很长时间了。”
叶欢早就不耐烦了,要不是两个女孩下来,他才懒得和一群混混BB半天。
这种垃圾,真的没有和他说话的资格!
“一起上吧!”叶欢声音冰冷。
一群混混还没有反应过来,叶欢便动了,一拳率先打在一旁的一个混混身上,几颗带血的牙齿就飞了出来。
“干死他!”
飞哥最先反应过来,提着砍刀就冲了上来。
不管陶燕俊来自什么家族,受过什么教育,到底也只是一个女孩子,哪里见过这么暴力危险的一幕。
两人躲到一旁,陶燕俊抱着陈晨,相比之下,她还是要更镇定一些。
接近500个特种兵都不是叶欢的对手,何况十几个小混混。
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这些人就被叶欢撂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叶欢没有和这些垃圾说一句话的心思都没有,上去就是一人一脚,把他们的腿骨给踢断了。
“啊!”
十几个混混痛苦地大叫着,场面极其混乱。
车上的乘客都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一幕,这个年轻人,太暴力了!
到底谁才是黑社会?
轮到飞哥了,他身体素质好点,挣扎着跪了起来。
“大哥,我错了,我错了,我给你跪下磕头道歉了,你就放过我吧……”
他真的是被吓死了,叶欢暴力了,一人一脚,把人腿踢断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
“好,赔钱,我赔钱……”
飞哥跪在地上,慌乱地掏出钱包,连忙道:“给你,大哥都给你……”
只要不打断他的腿他什么都可以不要了,只要腿还在,他就是这里的老大,就还能赚钱。
他在心里恨死他那个表弟了,没用的东西,居然给他招惹这么一个杀神。
就算是叶欢不打断他表弟的腿,他回去也想把他的腿打断!
叶欢不客气的把钱包接了过来,里面的现金还挺多,有两千多快,叶欢收了起来,就把钱包扔在了地上。
飞哥愣住了,他原本以为叶欢要钱,肯定是要大出血,没想到对方只要了现金。
叶欢也不管飞哥是怎么个想法,他没有和一个小混混斤斤计较的想法。
都只是随性而为,叶欢也不是一个惩奸除恶的好人。
走到陶燕俊和陈晨身边,叶欢淡淡地说道:“走吧,上车!”
陶燕俊脸色微红,他没想到叶欢真这么厉害,一个人把单挑了这么拿着刀的混混。
想想自己之前说的那些话,陶燕俊就觉得脸红。
她以为叶欢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笨蛋,现在看来,自己在他眼中才是不知所谓的傻子吧。
回想起叶欢刚才打架的样子,陶燕俊觉得真是有几分潇洒。
虽然在她受过的教育中,打架是最没用的东西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去回想刚才叶欢打架时的干净利落。
“快点,上车!”
叶欢看到陶燕俊在发愣,便催促道,他已经耽误很多时间了。
“哦哦。”陶燕俊说着又看了叶欢一眼。
不知道为何,这个原本她觉得普通的青年,仔细一看,竟然有些不凡,尤其是气质,有种让人说不出的舒服。
这个时候,又一辆本田飞度开了过来,稳稳的停在路旁。
“哪位是陶燕俊小姐?”从车上下来的,是一个光头。
“我是。”陶燕俊收拾好表情,恢复了高冷的样子。
光头扫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十几人,当看到正坐在地上,靠着越野车的飞哥时,眼中闪过一抹惊讶。
“陶小姐,我是王老大派来的,你们不是被飞仔抓住了吗?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光头口中的飞仔应该就是飞哥了,他是王老大的手下,同时也是林城边界的一个老大。
因为他认识飞哥,所以王老大才派他来解决。
“是这样的,我的朋友已经将这里解决了,不好意思,麻烦你了。”虽然只是王叔的一个手下,但陶燕俊的语气也很客气。
没办法,他只是陶家的一个旁支,她要抓住一切可以结交的力量。
“陶小姐,你是在开玩笑么!你找了王老大来处理,然后你朋友又解决了,你是在戏弄王老大,还是觉得我们这种人一天很闲?”
光头脸色一变,觉得被戏弄了,听王老大的口气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只是随便来看看。
没想到他亲自出马,来了一看,这里居然没自己什么事了,可以掉头回去了!
他怎么能不生气!
“对不起,这位大哥,改天我专门找王叔道歉。”虽然心头讨厌大汉的口气,但陶燕俊还是笑着道。
她长得漂亮,笑容也甜美,一般人都不会再和她计较的。
“哼!”光头却不吃这一套,冷哼一声。
“我说,走了好不好?什么王老大不王老大的,不搭理就是了,快点上车。”
说这话的自然是叶欢,他早就不耐烦了。
陶燕俊心头又是一紧,这个家伙,以为能打就天下无敌了啊?
如果可以,陶燕俊真想找个胶带把叶欢的臭嘴封起来。
“大哥,这是我朋友,就是他——一个人把飞哥他们一群人打倒了。”
陶燕俊特意强调了是一个人,就是为了让光头忌惮,免得两人闹了起来。
要是叶欢再把光头打了,那这件事就麻烦了,王老大可不是能打就能解决的。
“年轻人,一个人打十几个,很能打嘛。但你知不知道,你口中的王老大是什么人物。得罪了王老大,再能打你都要完蛋。”
光头冷冷地威胁道,他是为王老大在办事,只要叶欢敢动他,王老大自然会解决他!
叶欢懒得和这个光头废话,转身就自己上车,只留下淡淡地一句话:
“王老大——他算个屁!”
“你!”
光头震怒,但想到这个青年一个人便打倒了飞仔十几个人,自己一个人万万不是对手。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以为能打就天下无敌了吗,我会原话转告给王老大的!”
光头恶狠狠地威胁道,叶欢懒得和这种人废话,自顾自的回到了座位。
光头脸色一阵变幻,怒视着叶欢,又看了陶燕俊一眼,一言不发地上车离开。
陶燕俊也气呼呼地回到座位,她简直要被气死了,这个叶欢,就不能说话好听点啊,非要把全世界的人得罪了啊!
此时,客车内鸦雀无声,一个个乘客噤若寒蝉,不敢回头去看叶欢。
这个青年太暴力了,刚才一个人打十几个他们都是亲眼所见。
司机大叔心中也是一片震惊,怪不得无论自己怎么劝告,这个青年都不怕,原来有这么大的本事。
想想自己刚才还认为这个年轻人狂妄自大,实在是太可笑了。
车上的乘客不敢说话,陶燕俊气呼呼的也不愿意和叶欢说话。
只有陈晨抱着小狼,轻轻地抚摸着毛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客车很快开到了市区,陈晨把小狼递给叶欢,不过叶欢也没有要抱的意思,就把小狼放在了地上。
不过小狼很聪明,也很依赖叶欢,就这样跟在叶欢脚后。
“真聪明可爱的小狗啊。”
陈晨和陶燕俊同时在心里想到,可是看到叶欢那副对小狗爱答不理的样子,她们就一阵惋惜,这小狗没能遇到一个好主人。
如果可以,她们真想把小狗要过来养,又可爱又依赖主人,而且还聪明,真的是太完美的宠物了。
可惜,这个小狗浑身金黄,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品种,叶欢怎么会给她们呢。
她们不知道,叶欢完全不想养小狼,只要她们愿意,叶欢会毫不犹豫把小狼送给她们。
只是小狼肯定是不会愿意的,它的眼里基本只有叶欢。
叶欢不光是它的救命恩人,身上的灵韵也让它很舒服,它怎么舍得离开。
再说,它是一只灵兽,在地球上,就是百兽之王。
怎么可能给一个普通人当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