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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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所有人众星拱月,抵不过你一句嘘寒问暖。
在晚宴上,时敛森是当仁不让的主角,他觉得,此前二十六年听到的所有赞美加起来都没有今晚来得多。可惜他是个较真的人,极其不适应听到这种虚伪至极的好话,他一整晚都显得漫不经心,别人敬他酒也只是向象征地举杯抿了抿唇。
可到底是酒池肉林的场合,时敛森最后还是喝多了,意识薄弱之间,身边居然有个人不离不弃,扶着他去休息室小憩,又在他醉酒呕吐之时,轻抚他的后背帮他顺气。
时敛森醉眼惺忪,眼睛湿漉漉的,似浮着一层薄雾。他不适地抓了抓头发,白衬衣最上面的两粒扣子也被他扯开,这是他为数不多次略显狼狈的一面,可是都不重要了。
他难受地要死,尤其是左边的胸口处,有如闷窒一般,钝钝地痛着。
他四仰八叉躺在宽敞的真皮沙发上,那个从头至尾照顾他的人是方乔,而他总自欺欺人地将她幻想成林鹿。
可终是无法活在虚构里的,他吐过之后,平躺了一会儿,逐渐恢复了一些些的清醒。
他最是熟悉林鹿的体味,只有一丝凑近了才闻得到的薄荷叶的清凉香,那是他们共用的一款沐浴香皂。除此之外,林鹿不习惯使用任何一种气味的香氛,而身边的这个人,身上留着淡雅的女士香水,并不刺鼻。
正应了那句话: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他偏偏不喜欢。
方乔坐在单人沙发上,呼吸清浅地盯着那位醉得不醒人事的家伙,女人都是相信第六感的,对于林鹿在如此重要的场合缺席,她似乎意识到时敛森和她进入了一个恋爱瓶颈期。
自从时敛森拒绝自己以后,她变成了一个靠着数时间过日子的女人,掐指一算,他和林鹿在一起大约也快有三个月了,按照寻常的惯例,这段感情的保质期差不多要熬到头了。
今晚,她与时敛森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她大可以为所欲为,酒后乱性又是所有小说的经典桥段,可谓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全部优势,就连老天都在帮她制造机会。
可方乔愣是不愿趁虚而入,她是大门大户家庭下培养出来的小孩的典范,矜持高贵优雅等所有形容淑女的词,几乎是她这二十几年来的签标,早已溶入了骨血。
她从小学起便开启了学霸模式,看似毫不费力,一路过关斩将考上常青藤学院。而且她不光只是会考试的机器,相反她十八般武艺傍身,能文能舞,几乎是个无懈可击的存在。
这个近乎完美的方乔,绝不容许自己趁人之危,太有损气质。她倒也或许甘愿当个备胎,却是不情愿当个失去原则没有底线的备胎。
方乔珍惜这样与时敛森独处的时间,她无言望着他,眼里浸满深情。可惜,好时光总是有限的,没一会儿时敛森就坐起身来,口齿有些含糊地说:“我得回家了。”仿佛在呢喃自语,他甚至不记得这间休息室还坐着另外一个人,他更是察觉不到她炽热赤裸的目光。
方乔闻言,起身走到他身边,寻求意见:“要不帮你在这家酒店开间房吧,你洗个热水澡就能一睡方休,别提多舒服。”方乔把时敛森当成小孩子来哄。
可他连考虑都没有,直接拒绝:“不要。”
方乔笑得耐人寻味:“哦,这是因为要回去抱着大熊呢,一个人住酒店好怕怕不敢睡!”
时敛森被当场戳穿小心思,忽然脸热了一下,毕竟是个奔三的大男人了,这种事说出去真是要让人笑掉大牙的。
随即想起自己早就不需要大熊给的安全感了,莫名就又想起林鹿来,她真是个神奇的存在,悄然无息就治愈了他近二十年来的对于独处与黑暗的恐惧。
林鹿是他的温柔乡,亦是他的满天星。
脸热顿时变成了心热,想起林鹿后,他只想快些回去看到她。
傍晚起的争执又在耳边回荡,真怕她一言不合,说走就走。别看她平日里温和顺从,脾气上来也是不吵不闹的,可一旦狠起心来,当他想她想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她却可以做到人间消失那般决绝。
想到林鹿可能拎着行李箱,默不作声趁他不在家之际偷偷搬离,时敛森是再也呆不下去了,只想回家一探究竟。
他因为太迫不及待,站起来的瞬间头重脚轻,往前一个踉跄便扑倒了方乔。
方乔穿着三寸细高根,别说是没有防惫了,就连准备充足也抵挡不住身高腿长的时敛森啊!
两个人贴面双双跌倒在了地上,好在时敛森下意识伸出单手支在地面上,可方乔这一下着实挨得不轻。
不幸中的万幸,地上铺上厚软的波斯地毯,方乔闷哼一声的同时,时敛森又眼明手快伸了另一只手胡乱捞住她的背,而方乔自保地用双手抓住了时敛森的衬衣。
夏季的礼服,质地单薄又轻透,两人总有无法避免的身体接触,这样暧昧的姿势,幽谧的地点,正是擦枪走火的好借口。
方乔再也不想装千金大小姐了,脑中一片空白,仅剩一个想法,就是想将时敛森给就地正法了。
时敛森的眼里不见一丝情欲,只是开口关心:“没有摔伤吧?”
方乔没有回答,也不给他起身的机会,十指依旧紧紧揪着时敛森胸口的衬衣,然后在他没有任何警惕的时候,指尖一个用力,将他彻底压到了自己身上。
她笔直修长的双腿,像蛇一般,玲珑地滑上他的腿,隔着他的西裤,不紧不慢略有技巧地摩挲试探。
彼此都深谙男女之事,时敛森一点儿也不想发生接下来该发生的事,他动作并不粗鲁地推开了方乔,因为她抓得紧,一时半会儿还挣不脱身。
时敛森只得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掰开她的手,被方乔紧抓着的衬衣皱巴巴的,像是欢爱过后留下的最好证据。但他顾不得许多,双手又往下挥开缠在他腰上的那双长腿,哪怕再多的技巧和挑逗,如果不是林鹿,他也是可以镇定自若到不起任何生理反应的。
时敛森就是这么毫无眷恋,并且反感居多地离开了这里,再不看瘫倒在地毯上无声呜咽的方乔。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方乔都原谅不了这个恬不知耻的自己。
离开的时候,时敛森留下自己的司机,让他送方乔回家,自己则与时永盛共用一辆车。
时永盛只在出院后见过时敛森一次,那次他主动回时宅看他,也没说上什么话,仍是聊公事居多,两个人不改本色,依然对公司的管理方式各持己见,互不退让。
只有在一点上父子俩是完全达成一致默契的,那就是强势收购莎莉,并非意气用事,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对于花纪的发展而言,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一晃眼,父子俩又到今天才碰着面,碰面也只是简单的打了招呼,今日的时敛森风头无二,没人再记得起那位早二三十年叱咤风云的时永盛,就好像他悄然退出了历史舞台,被众人遗忘。
时永盛说不落寞是假的,他终于理解,为何古时帝王之家,亲生父子兄弟间总是尔虞我诈。因为,小情绪隐藏得再好,他也无法欺瞒自己,当自己在为时敛森感到骄傲的那一刻,也心有不服。
其实,他永远也不会想到会有这么一天,时敛森竟会在相同的领域,只用了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经做得比当年巅峰时期的自己还要出色,哪怕他早就知道时敛森比心里的预估值更加不可限量。
当然,公归公,私归私,时永盛是个有分寸的人,并不会在夜深人静时找时敛森谈公事,虽然他确实有一肚子的不满要发泄。
公事之余,他多少也听说过时敛森的花边新闻,作为父亲,他算是极度尊重儿子的隐私,从不对他的私生活说三道四。他是过来人,加之同为男性,知道男人爱玩是天性,玩腻了自然会收心。
他对时敛森换多少女朋友都持观望态度,可这一回不同,这一次他交往的女朋友居然出奇的登堂入室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现象!
这样一来,时永盛接下去的做法便有些斯文扫地了,他去调查了林鹿的背景,又忍不住亲自上门见了本尊真面目。
出身太低,小家子气,这样的女人与之谈谈恋爱就算了,真要做时家少奶奶,别说是资格不够,说难听点,就是连进时家的门都轮不上。
时永盛看了多棒打鸳鸯那一套,深知适得其反,目前对时敛森是任之放之的态度,只当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试探性地问:“这一晚上都和方乔如影随形,在我这还口是心非?”
“说什么呢?”时敛森呛他,公司放权之后,什么正事也不干,光会乱点鸳鸯谱了。
“这是什么场合?千百双眼睛盯着审视你,全场就你和方乔闹失踪,我不乱想,管不准别人早把你们想得天花乱坠!”
“别人爱怎么想我管不着,我又不是世界警察。”
“那你是怎么想的?”时永盛正色道,口吻严厉。
“没想什么,就想和我女朋友好好的。”
“女朋友?说的比唱的好听,据我所知,今天是你女朋友,也许明天就是你前女友吧?”
“这次不一样,这个女人不一样。今天是我女朋友,明天想把她变成时太太。”时敛森说得一脸认真,说时眼睛清亮,透露出他不为人知的渴望。
这样的渴望是时永盛特别熟悉的,和当年送他离家时一模一样的肯定。
时永盛送八岁的时敛森出国前问他,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带走。
缩小版的时敛森就用这样严肃又执拗的表情告诉他,什么都不要,只要大熊。
“既然你认定了这一位,找个时间带到家里坐坐。”时永盛说。
时敛森含糊应了一声,回答有些似是而非。
车子驶入东城花园的大门,他才想起,自己好像说过今晚开始不回这里的豪言壮语。
他假装失忆,打开门之后,甚至此地无银三百两似的,刻意搞大了动静,穿着拖鞋走起路来踢踢踏踏,酒醒了也装做半醉的模样。
林鹿压根没睡着,她一直等在沙发上,待他走近,她除了闻到湛人的烟酒气之外,还沾染着好闻的女士淡香水味道。
他胸口的衬衣,有明显被揉皱的痕迹,应该是被一双千娇百媚的手。
在时敛森之前,林鹿一直没有交过男朋友,她没有应付这种情况的经验。更何况,像时敛森这种身经百战的老司机,逢场作戏的场合多了去了。
这只是第一次而已,或许习惯就好。
无法否认,林鹿无疑是对时敛森失望透顶的,她对爱情的期待从来都是与他有落差的。
林鹿锁着眉,轻声问:“不是说今晚开始不会再过来吗?这是食言还是反悔了?”
时敛森不想与她争锋相对,放软了口气,调戏一般反问:“那你想不想我过来呢?”
林鹿如实回答:“这是你家,我决定不了你想不想过来。”
“林鹿,你什么意思?”时敛森意识到谈话内容正在朝坏的方向发展,他脸色沉了几分,试图压制林鹿的气势。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样不可爱不讨喜的林鹿,像只刺猬,就不能安安静静做她的梅花鹿嘛!?
林鹿不说话,瞪着眼看他,只听时敛森阴阳怪气道:“是不是我走了你才能高兴?”
“如果你是我,在男朋友回家的时候,在他身上闻到女人的香水味,看见他的衬衣不再平整如初,发现他的领口有不止一个口红印,锁骨处还有疑似被挠伤的痕迹,你会不会特别高兴?”林鹿的指责很平静,她就是那个做不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
时敛森百口莫辩,她说得都对。
“我喝多了……”
第一次,未等时敛森说完整话,林鹿打断他:“喝多了就是免死金牌对吗?如果你觉得我让你乏味感到无趣,只要你说,我决不……”
时敛森不甘势弱,他有种死到临头的感觉,煎熬难耐,生生打断林鹿,他生怕她提分手。
平生也是第一次,他怕到了极点,他体会过失去她的滋味,是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生离。
“决不什么?你敢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我要你好看!”不等林鹿反应,他已经单手杠起她,像个沙袋似的,将她高高举在自己的肩头,迈步往卧室走去。
任凭林鹿掐他的背,扯他的头发,踢他的膝盖,时敛森都悉数照单全收。
将林鹿安置在床上,时敛森边解皮带边问:“让你检查一下,事实和你口中的恶意揣测有没有出入。”时敛森眼底染着笑意,眨眼睛的样子会蛊惑人心。
他们熬了一个通宵,都没有合过眼,时敛森格外卖力,折腾完几轮之后,抱着林鹿不肯撒手,大言不惭地说着流氓话:“要和别人做坏事,首先也得硬得起来才行吧。”
林鹿不想理他,他又没皮没脸地问:“和你在一起,怎么就像吃了药一样停不下来?”
林鹿忍无可忍:“是药不能停才对吧。”心想,老司机装得跟不经人事似的,蠢货才信你的鬼话连篇。
可林鹿逞一时口快,忘了得罪时敛森的后果很严重。
被所有人众星拱月,抵不过你一句嘘寒问暖。
在晚宴上,时敛森是当仁不让的主角,他觉得,此前二十六年听到的所有赞美加起来都没有今晚来得多。可惜他是个较真的人,极其不适应听到这种虚伪至极的好话,他一整晚都显得漫不经心,别人敬他酒也只是向象征地举杯抿了抿唇。
可到底是酒池肉林的场合,时敛森最后还是喝多了,意识薄弱之间,身边居然有个人不离不弃,扶着他去休息室小憩,又在他醉酒呕吐之时,轻抚他的后背帮他顺气。
时敛森醉眼惺忪,眼睛湿漉漉的,似浮着一层薄雾。他不适地抓了抓头发,白衬衣最上面的两粒扣子也被他扯开,这是他为数不多次略显狼狈的一面,可是都不重要了。
他难受地要死,尤其是左边的胸口处,有如闷窒一般,钝钝地痛着。
他四仰八叉躺在宽敞的真皮沙发上,那个从头至尾照顾他的人是方乔,而他总自欺欺人地将她幻想成林鹿。
可终是无法活在虚构里的,他吐过之后,平躺了一会儿,逐渐恢复了一些些的清醒。
他最是熟悉林鹿的体味,只有一丝凑近了才闻得到的薄荷叶的清凉香,那是他们共用的一款沐浴香皂。除此之外,林鹿不习惯使用任何一种气味的香氛,而身边的这个人,身上留着淡雅的女士香水,并不刺鼻。
正应了那句话: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他偏偏不喜欢。
方乔坐在单人沙发上,呼吸清浅地盯着那位醉得不醒人事的家伙,女人都是相信第六感的,对于林鹿在如此重要的场合缺席,她似乎意识到时敛森和她进入了一个恋爱瓶颈期。
自从时敛森拒绝自己以后,她变成了一个靠着数时间过日子的女人,掐指一算,他和林鹿在一起大约也快有三个月了,按照寻常的惯例,这段感情的保质期差不多要熬到头了。
今晚,她与时敛森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她大可以为所欲为,酒后乱性又是所有小说的经典桥段,可谓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全部优势,就连老天都在帮她制造机会。
可方乔愣是不愿趁虚而入,她是大门大户家庭下培养出来的小孩的典范,矜持高贵优雅等所有形容淑女的词,几乎是她这二十几年来的签标,早已溶入了骨血。
她从小学起便开启了学霸模式,看似毫不费力,一路过关斩将考上常青藤学院。而且她不光只是会考试的机器,相反她十八般武艺傍身,能文能舞,几乎是个无懈可击的存在。
这个近乎完美的方乔,绝不容许自己趁人之危,太有损气质。她倒也或许甘愿当个备胎,却是不情愿当个失去原则没有底线的备胎。
方乔珍惜这样与时敛森独处的时间,她无言望着他,眼里浸满深情。可惜,好时光总是有限的,没一会儿时敛森就坐起身来,口齿有些含糊地说:“我得回家了。”仿佛在呢喃自语,他甚至不记得这间休息室还坐着另外一个人,他更是察觉不到她炽热赤裸的目光。
方乔闻言,起身走到他身边,寻求意见:“要不帮你在这家酒店开间房吧,你洗个热水澡就能一睡方休,别提多舒服。”方乔把时敛森当成小孩子来哄。
可他连考虑都没有,直接拒绝:“不要。”
方乔笑得耐人寻味:“哦,这是因为要回去抱着大熊呢,一个人住酒店好怕怕不敢睡!”
时敛森被当场戳穿小心思,忽然脸热了一下,毕竟是个奔三的大男人了,这种事说出去真是要让人笑掉大牙的。
随即想起自己早就不需要大熊给的安全感了,莫名就又想起林鹿来,她真是个神奇的存在,悄然无息就治愈了他近二十年来的对于独处与黑暗的恐惧。
林鹿是他的温柔乡,亦是他的满天星。
脸热顿时变成了心热,想起林鹿后,他只想快些回去看到她。
傍晚起的争执又在耳边回荡,真怕她一言不合,说走就走。别看她平日里温和顺从,脾气上来也是不吵不闹的,可一旦狠起心来,当他想她想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她却可以做到人间消失那般决绝。
想到林鹿可能拎着行李箱,默不作声趁他不在家之际偷偷搬离,时敛森是再也呆不下去了,只想回家一探究竟。
他因为太迫不及待,站起来的瞬间头重脚轻,往前一个踉跄便扑倒了方乔。
方乔穿着三寸细高根,别说是没有防惫了,就连准备充足也抵挡不住身高腿长的时敛森啊!
两个人贴面双双跌倒在了地上,好在时敛森下意识伸出单手支在地面上,可方乔这一下着实挨得不轻。
不幸中的万幸,地上铺上厚软的波斯地毯,方乔闷哼一声的同时,时敛森又眼明手快伸了另一只手胡乱捞住她的背,而方乔自保地用双手抓住了时敛森的衬衣。
夏季的礼服,质地单薄又轻透,两人总有无法避免的身体接触,这样暧昧的姿势,幽谧的地点,正是擦枪走火的好借口。
方乔再也不想装千金大小姐了,脑中一片空白,仅剩一个想法,就是想将时敛森给就地正法了。
时敛森的眼里不见一丝情欲,只是开口关心:“没有摔伤吧?”
方乔没有回答,也不给他起身的机会,十指依旧紧紧揪着时敛森胸口的衬衣,然后在他没有任何警惕的时候,指尖一个用力,将他彻底压到了自己身上。
她笔直修长的双腿,像蛇一般,玲珑地滑上他的腿,隔着他的西裤,不紧不慢略有技巧地摩挲试探。
彼此都深谙男女之事,时敛森一点儿也不想发生接下来该发生的事,他动作并不粗鲁地推开了方乔,因为她抓得紧,一时半会儿还挣不脱身。
时敛森只得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掰开她的手,被方乔紧抓着的衬衣皱巴巴的,像是欢爱过后留下的最好证据。但他顾不得许多,双手又往下挥开缠在他腰上的那双长腿,哪怕再多的技巧和挑逗,如果不是林鹿,他也是可以镇定自若到不起任何生理反应的。
时敛森就是这么毫无眷恋,并且反感居多地离开了这里,再不看瘫倒在地毯上无声呜咽的方乔。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方乔都原谅不了这个恬不知耻的自己。
离开的时候,时敛森留下自己的司机,让他送方乔回家,自己则与时永盛共用一辆车。
时永盛只在出院后见过时敛森一次,那次他主动回时宅看他,也没说上什么话,仍是聊公事居多,两个人不改本色,依然对公司的管理方式各持己见,互不退让。
只有在一点上父子俩是完全达成一致默契的,那就是强势收购莎莉,并非意气用事,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对于花纪的发展而言,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一晃眼,父子俩又到今天才碰着面,碰面也只是简单的打了招呼,今日的时敛森风头无二,没人再记得起那位早二三十年叱咤风云的时永盛,就好像他悄然退出了历史舞台,被众人遗忘。
时永盛说不落寞是假的,他终于理解,为何古时帝王之家,亲生父子兄弟间总是尔虞我诈。因为,小情绪隐藏得再好,他也无法欺瞒自己,当自己在为时敛森感到骄傲的那一刻,也心有不服。
其实,他永远也不会想到会有这么一天,时敛森竟会在相同的领域,只用了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经做得比当年巅峰时期的自己还要出色,哪怕他早就知道时敛森比心里的预估值更加不可限量。
当然,公归公,私归私,时永盛是个有分寸的人,并不会在夜深人静时找时敛森谈公事,虽然他确实有一肚子的不满要发泄。
公事之余,他多少也听说过时敛森的花边新闻,作为父亲,他算是极度尊重儿子的隐私,从不对他的私生活说三道四。他是过来人,加之同为男性,知道男人爱玩是天性,玩腻了自然会收心。
他对时敛森换多少女朋友都持观望态度,可这一回不同,这一次他交往的女朋友居然出奇的登堂入室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现象!
这样一来,时永盛接下去的做法便有些斯文扫地了,他去调查了林鹿的背景,又忍不住亲自上门见了本尊真面目。
出身太低,小家子气,这样的女人与之谈谈恋爱就算了,真要做时家少奶奶,别说是资格不够,说难听点,就是连进时家的门都轮不上。
时永盛看了多棒打鸳鸯那一套,深知适得其反,目前对时敛森是任之放之的态度,只当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试探性地问:“这一晚上都和方乔如影随形,在我这还口是心非?”
“说什么呢?”时敛森呛他,公司放权之后,什么正事也不干,光会乱点鸳鸯谱了。
“这是什么场合?千百双眼睛盯着审视你,全场就你和方乔闹失踪,我不乱想,管不准别人早把你们想得天花乱坠!”
“别人爱怎么想我管不着,我又不是世界警察。”
“那你是怎么想的?”时永盛正色道,口吻严厉。
“没想什么,就想和我女朋友好好的。”
“女朋友?说的比唱的好听,据我所知,今天是你女朋友,也许明天就是你前女友吧?”
“这次不一样,这个女人不一样。今天是我女朋友,明天想把她变成时太太。”时敛森说得一脸认真,说时眼睛清亮,透露出他不为人知的渴望。
这样的渴望是时永盛特别熟悉的,和当年送他离家时一模一样的肯定。
时永盛送八岁的时敛森出国前问他,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带走。
缩小版的时敛森就用这样严肃又执拗的表情告诉他,什么都不要,只要大熊。
“既然你认定了这一位,找个时间带到家里坐坐。”时永盛说。
时敛森含糊应了一声,回答有些似是而非。
车子驶入东城花园的大门,他才想起,自己好像说过今晚开始不回这里的豪言壮语。
他假装失忆,打开门之后,甚至此地无银三百两似的,刻意搞大了动静,穿着拖鞋走起路来踢踢踏踏,酒醒了也装做半醉的模样。
林鹿压根没睡着,她一直等在沙发上,待他走近,她除了闻到湛人的烟酒气之外,还沾染着好闻的女士淡香水味道。
他胸口的衬衣,有明显被揉皱的痕迹,应该是被一双千娇百媚的手。
在时敛森之前,林鹿一直没有交过男朋友,她没有应付这种情况的经验。更何况,像时敛森这种身经百战的老司机,逢场作戏的场合多了去了。
这只是第一次而已,或许习惯就好。
无法否认,林鹿无疑是对时敛森失望透顶的,她对爱情的期待从来都是与他有落差的。
林鹿锁着眉,轻声问:“不是说今晚开始不会再过来吗?这是食言还是反悔了?”
时敛森不想与她争锋相对,放软了口气,调戏一般反问:“那你想不想我过来呢?”
林鹿如实回答:“这是你家,我决定不了你想不想过来。”
“林鹿,你什么意思?”时敛森意识到谈话内容正在朝坏的方向发展,他脸色沉了几分,试图压制林鹿的气势。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样不可爱不讨喜的林鹿,像只刺猬,就不能安安静静做她的梅花鹿嘛!?
林鹿不说话,瞪着眼看他,只听时敛森阴阳怪气道:“是不是我走了你才能高兴?”
“如果你是我,在男朋友回家的时候,在他身上闻到女人的香水味,看见他的衬衣不再平整如初,发现他的领口有不止一个口红印,锁骨处还有疑似被挠伤的痕迹,你会不会特别高兴?”林鹿的指责很平静,她就是那个做不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
时敛森百口莫辩,她说得都对。
“我喝多了……”
第一次,未等时敛森说完整话,林鹿打断他:“喝多了就是免死金牌对吗?如果你觉得我让你乏味感到无趣,只要你说,我决不……”
时敛森不甘势弱,他有种死到临头的感觉,煎熬难耐,生生打断林鹿,他生怕她提分手。
平生也是第一次,他怕到了极点,他体会过失去她的滋味,是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生离。
“决不什么?你敢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我要你好看!”不等林鹿反应,他已经单手杠起她,像个沙袋似的,将她高高举在自己的肩头,迈步往卧室走去。
任凭林鹿掐他的背,扯他的头发,踢他的膝盖,时敛森都悉数照单全收。
将林鹿安置在床上,时敛森边解皮带边问:“让你检查一下,事实和你口中的恶意揣测有没有出入。”时敛森眼底染着笑意,眨眼睛的样子会蛊惑人心。
他们熬了一个通宵,都没有合过眼,时敛森格外卖力,折腾完几轮之后,抱着林鹿不肯撒手,大言不惭地说着流氓话:“要和别人做坏事,首先也得硬得起来才行吧。”
林鹿不想理他,他又没皮没脸地问:“和你在一起,怎么就像吃了药一样停不下来?”
林鹿忍无可忍:“是药不能停才对吧。”心想,老司机装得跟不经人事似的,蠢货才信你的鬼话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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