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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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刚蒙蒙亮,闹钟就响了。
陆成俊睁开眼,睫毛像刷子一般,很长很黑。
被闹钟吵醒的少年,有点迷茫,表情呆呆的。
转头看了一眼桌面上的挂历,才想起来,今天自己要去瑞典。
这不是他第一次出国,然而这一次要出去一个多月,总觉得有点太久。
他的房间颜色很干净,除了黑色就是白色,被子都是纯白的。
拉开衣柜门,里面是一模一样颜色的白T和黑裤子,衬衫,西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不喜欢和姐姐穿一样的套装了。
只要求黑白色的。
大概是那次寄了一张和姐姐还有成展哥哥三人的合影给枝枝,枝枝回信的时候说那个穿白色衣服的哥哥长的很帅气,而夸自己长的很可爱。
陆成俊平时也很喜欢“可爱”这个词,可是和成展哥哥的“帅气”这个词比起来,差太多了啊!
那以后,他的衣柜就变成这样了,衣服几乎是一模一样,柳陌作为亲妈,都分辨不出来,孩子每天到底换衣服没有,只不过儿子永远都干干净净的,还是很帅气好看,她也就没太在意了。
陆成俊做什么都是一板一眼的,他每天挤的牙膏似乎都是一样多,上上下下一共刷104下,然后结束刷牙这件事。
洗簌完,他坐到了书桌跟前,一板一眼的拉开右手边的第一个抽屉,掏出了一个大盒子。
里面居然是满满一盒子信,还有各种画。
他认真的挑选着画,最后选了一张少女牵着马的画拿了出来,剩下的又都放回去。
这张画,色彩鲜明,金红的夕阳,绿色的草他,蓝天,蓝色的湖,在白色的卧室,黑色的书桌面上,显得格外鲜活。
他把这张画过了塑封,放到了自己的书包里,和身份证件一起。
才起身下楼。
楼下,柳陌已经打扮好了,身上穿着一条白色的不规则剪裁的裙子,这是柳陌很喜欢的一个设计师做的,看着简单,实际上却很精致优雅,恰如其分的把她的优点衬托出来。
客厅里时不时传来陆小满的尖叫声:“王阿姨,我的那双带珍珠的鞋子呢?我找不着了,你快过来帮我找一下……”
“王阿姨,我要的不是LV老花的这款箱子,我要的是格纹的……”
陆成俊对姐姐的挑剔已经很习惯了,他其实也很挑剔,所以才把所有东西换成一模一样的,而姐姐则是永远不喜欢用一样的东西,重复过一次就不想要了。
“爸爸妈妈,早。”陆成俊一板一眼的打了声招呼,就坐下,然而戴上耳机,准备吃早饭了。
柳陌正一脸温柔的给老公整理衣领,看到儿子这副冷冰冰的模样,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儿子除了脸跟她有点像,格外的好看,性格却是怪到极点了,一说话就让她生气,好在儿子的成绩却是一直不错的。
在丈夫面前,柳陌温柔的朝儿子笑笑,不再看他认真的专注的进食的模样,继续跟老公说话。
“锦华哥,要么我不去巴黎了,陪你去甘西省好不好?”年过三荀的柳陌,在陆锦华面前永远都是小姑娘的模样,娇娇俏俏的。
“肯定不行啊,我是去工作,老爷子要是知道你跟去,非得骂死我不可。”陆锦华也一脸无奈。
柳陌心里十分气愤,老爷子级别那么高,给丈夫随便调哪里不行,非得去甘西省,那可是有名的穷地方,又破又落后。
“那边气候不好,风沙大,我担心你。”柳陌自然不能在丈夫面前抱怨公公,只是说的很委屈。
陆锦华完全没有理解小妻子迂回说这么多,其实是想让他去上华军区,上华市如今是国家的经济中心,比广南还发达。
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改主意的,他也是很骄傲的人,不愿意靠着老爷子升迁,这次调动去甘西军区驻军,对他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在陆小满匆匆忙忙的赶来吃早饭的时候,陆成俊已经吃过饭了,不过他戴着耳机,不知道他爸爸要去甘西省,如果知道的话……好吧,知道的话也不能怎么样,妈妈不喜欢他交笔友,总是说是骗子,这让陆
成俊越发沉默。飞机起飞,缓缓的到了云层上,陆成俊选的是头等舱的座位,没有和其他同学一起,他一直不是很适应飞机里的感觉,刚刚上飞机,就拿出了书包里的证件袋,把那张画放到了前坐的后面,目不转睛的看
着那画……那片他没有去过却很熟悉的草原,草原上有多少只牛羊,总是数不清,小马驹有很多颜色,草地的金棘草会扎人,苜蓿,小羊最喜欢吃,巴拉草嚼碎了可以止血,黄岩花,喜欢长在石头上,很辛苦的长出
来,总是被调皮的小马仰着头,一口吃掉……
枝枝总是笑,骑马骑的飞快,好似能飞翔。
天太热了,她一头扎进了蓝蓝的湖水里,过了好一会,从湖水里冒出来,头上还顶着一根水草,湿漉漉的,她摇了摇头,阳光下,笑容跟着水珠一起散开,都是彩色的……他完全忘记了自己在飞机上,脸色不那么苍白,手不再颤抖,他就这样,嘴角还噙着一点笑容,睡着了。
天刚刚蒙蒙亮,闹钟就响了。
陆成俊睁开眼,睫毛像刷子一般,很长很黑。
被闹钟吵醒的少年,有点迷茫,表情呆呆的。
转头看了一眼桌面上的挂历,才想起来,今天自己要去瑞典。
这不是他第一次出国,然而这一次要出去一个多月,总觉得有点太久。
他的房间颜色很干净,除了黑色就是白色,被子都是纯白的。
拉开衣柜门,里面是一模一样颜色的白T和黑裤子,衬衫,西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不喜欢和姐姐穿一样的套装了。
只要求黑白色的。
大概是那次寄了一张和姐姐还有成展哥哥三人的合影给枝枝,枝枝回信的时候说那个穿白色衣服的哥哥长的很帅气,而夸自己长的很可爱。
陆成俊平时也很喜欢“可爱”这个词,可是和成展哥哥的“帅气”这个词比起来,差太多了啊!
那以后,他的衣柜就变成这样了,衣服几乎是一模一样,柳陌作为亲妈,都分辨不出来,孩子每天到底换衣服没有,只不过儿子永远都干干净净的,还是很帅气好看,她也就没太在意了。
陆成俊做什么都是一板一眼的,他每天挤的牙膏似乎都是一样多,上上下下一共刷104下,然后结束刷牙这件事。
洗簌完,他坐到了书桌跟前,一板一眼的拉开右手边的第一个抽屉,掏出了一个大盒子。
里面居然是满满一盒子信,还有各种画。
他认真的挑选着画,最后选了一张少女牵着马的画拿了出来,剩下的又都放回去。
这张画,色彩鲜明,金红的夕阳,绿色的草他,蓝天,蓝色的湖,在白色的卧室,黑色的书桌面上,显得格外鲜活。
他把这张画过了塑封,放到了自己的书包里,和身份证件一起。
才起身下楼。
楼下,柳陌已经打扮好了,身上穿着一条白色的不规则剪裁的裙子,这是柳陌很喜欢的一个设计师做的,看着简单,实际上却很精致优雅,恰如其分的把她的优点衬托出来。
客厅里时不时传来陆小满的尖叫声:“王阿姨,我的那双带珍珠的鞋子呢?我找不着了,你快过来帮我找一下……”
“王阿姨,我要的不是LV老花的这款箱子,我要的是格纹的……”
陆成俊对姐姐的挑剔已经很习惯了,他其实也很挑剔,所以才把所有东西换成一模一样的,而姐姐则是永远不喜欢用一样的东西,重复过一次就不想要了。
“爸爸妈妈,早。”陆成俊一板一眼的打了声招呼,就坐下,然而戴上耳机,准备吃早饭了。
柳陌正一脸温柔的给老公整理衣领,看到儿子这副冷冰冰的模样,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儿子除了脸跟她有点像,格外的好看,性格却是怪到极点了,一说话就让她生气,好在儿子的成绩却是一直不错的。
在丈夫面前,柳陌温柔的朝儿子笑笑,不再看他认真的专注的进食的模样,继续跟老公说话。
“锦华哥,要么我不去巴黎了,陪你去甘西省好不好?”年过三荀的柳陌,在陆锦华面前永远都是小姑娘的模样,娇娇俏俏的。
“肯定不行啊,我是去工作,老爷子要是知道你跟去,非得骂死我不可。”陆锦华也一脸无奈。
柳陌心里十分气愤,老爷子级别那么高,给丈夫随便调哪里不行,非得去甘西省,那可是有名的穷地方,又破又落后。
“那边气候不好,风沙大,我担心你。”柳陌自然不能在丈夫面前抱怨公公,只是说的很委屈。
陆锦华完全没有理解小妻子迂回说这么多,其实是想让他去上华军区,上华市如今是国家的经济中心,比广南还发达。
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改主意的,他也是很骄傲的人,不愿意靠着老爷子升迁,这次调动去甘西军区驻军,对他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在陆小满匆匆忙忙的赶来吃早饭的时候,陆成俊已经吃过饭了,不过他戴着耳机,不知道他爸爸要去甘西省,如果知道的话……好吧,知道的话也不能怎么样,妈妈不喜欢他交笔友,总是说是骗子,这让陆
成俊越发沉默。飞机起飞,缓缓的到了云层上,陆成俊选的是头等舱的座位,没有和其他同学一起,他一直不是很适应飞机里的感觉,刚刚上飞机,就拿出了书包里的证件袋,把那张画放到了前坐的后面,目不转睛的看
着那画……那片他没有去过却很熟悉的草原,草原上有多少只牛羊,总是数不清,小马驹有很多颜色,草地的金棘草会扎人,苜蓿,小羊最喜欢吃,巴拉草嚼碎了可以止血,黄岩花,喜欢长在石头上,很辛苦的长出
来,总是被调皮的小马仰着头,一口吃掉……
枝枝总是笑,骑马骑的飞快,好似能飞翔。
天太热了,她一头扎进了蓝蓝的湖水里,过了好一会,从湖水里冒出来,头上还顶着一根水草,湿漉漉的,她摇了摇头,阳光下,笑容跟着水珠一起散开,都是彩色的……他完全忘记了自己在飞机上,脸色不那么苍白,手不再颤抖,他就这样,嘴角还噙着一点笑容,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