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丛林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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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L,复仇代号。
苏媚受到的冲击前所未有,她内心一阵久违的冲动,很想冲下楼去告诉唐潇,一定要带上他这个法律上的妻子。
因为她以后将成为一个真正的暗黑女王。
可是她很快就犹豫了,没有动。
对于眼前这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来说,完全背叛和脱离眼前幸福的大小姐生活进入残忍危险的杀手界真的是好事么?
作为杀手L的她还能活多久?
而她杀死的目标是医生,这辈子真的有可能么?
巨大的冲击之后苏媚内心又恢复了理性的沉静。
“纹身很好看,姐姐喜欢你这种源自骨子里的勇敢,姐姐支持你找唐潇报仇。不过现在,真的晚了,咱们先睡觉好不好?”
刘淼安静的睡去,因为明天她将开启一段完全不同的全新生命旅程。
而看着刘淼香甜睡着的苏媚也没有再下楼去跟唐潇提及这件事,她相信另外一件事,她相信唐潇足以处理好他自己法律上的妻子。
她睡不着,躺在那,闭着眼睛,脑子里在想很多东西。
她的身份,她的任务,她的未来。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很自然的。
……
第二天天气很好,再也没有了那种夏日的炎热,进入秋天了,虽然只能是细心的人们从树林里树叶细微的颜色变化中发觉的。
那种人是生物学家。
唐潇不是,但是他也发觉了叶子的不同,虫鸣的差异。
天要变得干燥和清凉了。
这正是进入丛林的最佳时机。
他在前面走着,一身顶级品牌的始祖鸟的户外装备,背着的是哥伦比亚的蓝色登山包,不得不说傻白甜的眼光和细心。
衣服鞋子防潮手套,甚至包括方巾的颜色样式跟恶魔都很配。
弄得她跟在后面老是忍不住多看两眼,心里暗自得意,哼,本小姐给你稍微打扮打扮你就乌鸡变凤凰了,现在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帅吧!
她自己身上则是猛犸象的牌子,她不喜欢始祖鸟,一直都是,背着的背包也是哥伦比亚的,哥伦比亚在西方是个比较中档的牌子,比较平民。
当然在华府也算是贵的了,一个背包怎么也要一两千块,她很喜欢自己的黄色背包,比恶魔的蓝色的要小两个型号。
她心里想着,那么大的背包装了那么多东西,累死这个恶魔。
但她还是忍不住多看人家两眼,以她这个年纪少女的眼光,这个恶魔真的挺帅,而且他这种帅是那种原始和硬朗的帅。
绝不是满屏幕娘娘腔的小鲜肉所能比拟的。
她喜欢真的男人,不男不女的滚蛋。
他们已经在树林里走了有2个小时,她还跟得上,她们已经开始远离无限县城,但是傻白甜却没有一点恐惧和后悔,相反她还很敏感。
“喂,我们要去跟你约定的人汇合,对吧?”
“大概还要多久?翻过这座山的绿溪谷么?”
“我在跟你说话!”
恶魔终于转身,但是并未停止前行的脚步,傻白甜已经看出一个可怕的事实,前面带路的恶魔的速度始终如一,甚至没有一点变化。
不管平地还是山间小路还是荆棘丛生还是悬崖峭壁,他前进的速度从未变过,更可怕的是他每迈出一步的距离几乎都完全相同。
同样忽略地形的影响。
他真是个魔鬼,正常人怎么能做到这点?即便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丛林特种兵也不可能吧?
恶魔看了她一眼,“新来的,累了,怕了,跟不上了就自己回去,现在还不远,来得及。”
他打击她,甚至眼神里满是嘲讽,那意思我根本不需要搭理你,用不了多久你自己就会打退堂鼓的,你就是个拖油瓶,根本什么都不行。
只会给我拖后腿。
而这也是恶魔对她最初的印象和一直以来的定义,否则她的代号怎么永远都是新来的?
傻白甜也看了他一眼,“你走你的,我从小在山里长大,走山路不会比你差。你更不要瞧不起女人,女人在极限情况下的耐力远比男人要好的多。”恶魔继续往前走,又走了3个小时,足足五个小时都没有任何停留,甚至连水他都没喝一滴,傻白甜不行,傻白甜已经喝光了背包里的五瓶矿泉水,当然她的迷彩水壶里还剩下最后的一壶水。不过走在这样
的大山里不必为水源担心,这里不是沙漠,这里是华府西南的丛林,到处都是溪流山泉,而且绝对没有污染,随便哪里都能喝到。
她吃了三块压缩饼干,以前她以为这东西都是小猫小狗吃的,现在吃起来也觉得很香甜。
5个小时,她硬是没有被拉下,虽然从3个小时以后她就觉得恶魔那始终匀速的步伐有多么可怕和可恶,她的速度越来越慢,衬托的恶魔的速度越来越快。
实际上不是恶魔快了,而是她自己慢了,所以才会出现这种错觉。
她突然觉得恶魔在故意训练她,在等她,否则恶魔真的加快速度,在这几乎原始的密林之中,只需要2分钟就可以把她甩的远远的。
然后她就成了孤家寡人。
她咬着牙开始奔跑,在荆棘和悬崖之间奔跑,她从未这样做过,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反正她真的可以。
5个小时了。
恶魔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她的双脚已经磨出了不知道几个血泡,很疼很疼,每向前走一步都钻心的疼。
她的确是山里长大的孩子,耐力很好,也很健康,可是华府国的学校教育让她这样的优等生几乎没什么机会再来到山林野外锻炼身体的。
所以她如今的身体比小时候要退化很多。
恶魔终于看似仁慈的停止前进,抬手看表,他全身上下的户外装备都是她给置办的,只有手表是他自己的,已经磨的发亮,边角已经掉了漆,而且上面没有任何标记名牌和产地。
傻白甜仔细观察过,他很爱惜他的这只手表,,她相信一定大有来历。
恶魔一屁股坐在地上,地上是厚厚的树叶,不知道积累了多少年的树叶,就像是沙发一样舒服。
傻白甜倔强的没有坐,硬扛着。
“怎么不走了?累了?扛不住了?还以为你多厉害,没想到也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她肆意的嘲弄着他,她在报复。
这种报复对她来说很重要,因为机会难得,在兰姆拉的经验告诉她,有这种机会的时候一定要抓住,一定不要放过。
因为转瞬即逝。
恶魔拿出自己的水壶喝了一口水,傻白甜看的有点发呆,足足在荒野大山里不停步的走了5个小时,这个恶魔居然只喝了一口水。
他真的是人么?
她也拿出水壶,像只水牛一样咕嘟咕嘟很快全部喝干,然后自己顺着斜坡滑下去走到旁边的一个小溪边接水。
她很不理解恶魔。
有病,这人。
这山里到处都是干净的水源,他为什么不喝水?
她就不信他的身体不缺水,缺水不按时补充神仙也熬不住的。
她没什么野外探险经验,不过她至少知道直接把那五个空瓶子也灌满了新鲜的溪水,重新装进背包里。虽然这会大大加重她背负的重量,但是有备无患。
她也不是毫无节制的喝水,她先喝瓶装水是为了补充体力和水分,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减重,因为越往前走山路越难越险。
到了后面就根本没有路了,完全在荆棘和悬崖中穿行。
可是恶魔好像很知道路,又好像他看得见前面的某种指引,反正他从未犹豫过,一直保持着匀速一直向前,向西南的方向走去。
巫县本在西南。
西南再向西南,那就是海,而且如果走的足够远,甚至还会穿越国界了。
“你又要出国么?”傻白甜很庆幸恶魔没有很快就走,而是持续休息,否则她的双脚真的熬不住了,钻心的剧烈的疼痛,一下下袭来,无时无刻不再折磨着她。
“你不抓紧时间处理下脚上的血泡么?已经都破了吧?再不处理伤口会跟袜子沾到一起,感染发炎出浓,再这么走几天,你的脚就不用要了。”恶魔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少见关心的提醒。
傻白甜扬起一张青春的美脸,“哼,我才不会上当,我刚把鞋子脱下来你转身就走,我去哪里找你?这种地方我一个人根本走不出去的,你休想害我!”恶魔笑了,笑得很干净,很阳光,“我害你?别说害你,我要想杀你随时随地都可以,但是现在你是我法律上的妻子,我多少也会有点顾虑,因为没有任何理由的直接杀死自己的妻子,这好像不是好人应该
干的事,呵呵。”
傻白甜撇撇嘴,“你是好人么?你连人都不是,恶魔!”
恶魔点点头,“好吧,我喜欢恶魔这个代号,至少谁都会怕我,对不对?总比医生强,医生总会有很多人来求,还要去很远的地方救人,有时候可以活着回来,有时候就回不来了。”“给你10分钟时间处理脚上的血泡,10分钟后准时出发,既然你执迷不悟非要跟着,那就必须严格听从我的命令,甚至我要你立刻拿刀自杀你都得遵照执行,听见了么!”
杀手L,复仇代号。
苏媚受到的冲击前所未有,她内心一阵久违的冲动,很想冲下楼去告诉唐潇,一定要带上他这个法律上的妻子。
因为她以后将成为一个真正的暗黑女王。
可是她很快就犹豫了,没有动。
对于眼前这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来说,完全背叛和脱离眼前幸福的大小姐生活进入残忍危险的杀手界真的是好事么?
作为杀手L的她还能活多久?
而她杀死的目标是医生,这辈子真的有可能么?
巨大的冲击之后苏媚内心又恢复了理性的沉静。
“纹身很好看,姐姐喜欢你这种源自骨子里的勇敢,姐姐支持你找唐潇报仇。不过现在,真的晚了,咱们先睡觉好不好?”
刘淼安静的睡去,因为明天她将开启一段完全不同的全新生命旅程。
而看着刘淼香甜睡着的苏媚也没有再下楼去跟唐潇提及这件事,她相信另外一件事,她相信唐潇足以处理好他自己法律上的妻子。
她睡不着,躺在那,闭着眼睛,脑子里在想很多东西。
她的身份,她的任务,她的未来。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很自然的。
……
第二天天气很好,再也没有了那种夏日的炎热,进入秋天了,虽然只能是细心的人们从树林里树叶细微的颜色变化中发觉的。
那种人是生物学家。
唐潇不是,但是他也发觉了叶子的不同,虫鸣的差异。
天要变得干燥和清凉了。
这正是进入丛林的最佳时机。
他在前面走着,一身顶级品牌的始祖鸟的户外装备,背着的是哥伦比亚的蓝色登山包,不得不说傻白甜的眼光和细心。
衣服鞋子防潮手套,甚至包括方巾的颜色样式跟恶魔都很配。
弄得她跟在后面老是忍不住多看两眼,心里暗自得意,哼,本小姐给你稍微打扮打扮你就乌鸡变凤凰了,现在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帅吧!
她自己身上则是猛犸象的牌子,她不喜欢始祖鸟,一直都是,背着的背包也是哥伦比亚的,哥伦比亚在西方是个比较中档的牌子,比较平民。
当然在华府也算是贵的了,一个背包怎么也要一两千块,她很喜欢自己的黄色背包,比恶魔的蓝色的要小两个型号。
她心里想着,那么大的背包装了那么多东西,累死这个恶魔。
但她还是忍不住多看人家两眼,以她这个年纪少女的眼光,这个恶魔真的挺帅,而且他这种帅是那种原始和硬朗的帅。
绝不是满屏幕娘娘腔的小鲜肉所能比拟的。
她喜欢真的男人,不男不女的滚蛋。
他们已经在树林里走了有2个小时,她还跟得上,她们已经开始远离无限县城,但是傻白甜却没有一点恐惧和后悔,相反她还很敏感。
“喂,我们要去跟你约定的人汇合,对吧?”
“大概还要多久?翻过这座山的绿溪谷么?”
“我在跟你说话!”
恶魔终于转身,但是并未停止前行的脚步,傻白甜已经看出一个可怕的事实,前面带路的恶魔的速度始终如一,甚至没有一点变化。
不管平地还是山间小路还是荆棘丛生还是悬崖峭壁,他前进的速度从未变过,更可怕的是他每迈出一步的距离几乎都完全相同。
同样忽略地形的影响。
他真是个魔鬼,正常人怎么能做到这点?即便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丛林特种兵也不可能吧?
恶魔看了她一眼,“新来的,累了,怕了,跟不上了就自己回去,现在还不远,来得及。”
他打击她,甚至眼神里满是嘲讽,那意思我根本不需要搭理你,用不了多久你自己就会打退堂鼓的,你就是个拖油瓶,根本什么都不行。
只会给我拖后腿。
而这也是恶魔对她最初的印象和一直以来的定义,否则她的代号怎么永远都是新来的?
傻白甜也看了他一眼,“你走你的,我从小在山里长大,走山路不会比你差。你更不要瞧不起女人,女人在极限情况下的耐力远比男人要好的多。”恶魔继续往前走,又走了3个小时,足足五个小时都没有任何停留,甚至连水他都没喝一滴,傻白甜不行,傻白甜已经喝光了背包里的五瓶矿泉水,当然她的迷彩水壶里还剩下最后的一壶水。不过走在这样
的大山里不必为水源担心,这里不是沙漠,这里是华府西南的丛林,到处都是溪流山泉,而且绝对没有污染,随便哪里都能喝到。
她吃了三块压缩饼干,以前她以为这东西都是小猫小狗吃的,现在吃起来也觉得很香甜。
5个小时,她硬是没有被拉下,虽然从3个小时以后她就觉得恶魔那始终匀速的步伐有多么可怕和可恶,她的速度越来越慢,衬托的恶魔的速度越来越快。
实际上不是恶魔快了,而是她自己慢了,所以才会出现这种错觉。
她突然觉得恶魔在故意训练她,在等她,否则恶魔真的加快速度,在这几乎原始的密林之中,只需要2分钟就可以把她甩的远远的。
然后她就成了孤家寡人。
她咬着牙开始奔跑,在荆棘和悬崖之间奔跑,她从未这样做过,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反正她真的可以。
5个小时了。
恶魔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她的双脚已经磨出了不知道几个血泡,很疼很疼,每向前走一步都钻心的疼。
她的确是山里长大的孩子,耐力很好,也很健康,可是华府国的学校教育让她这样的优等生几乎没什么机会再来到山林野外锻炼身体的。
所以她如今的身体比小时候要退化很多。
恶魔终于看似仁慈的停止前进,抬手看表,他全身上下的户外装备都是她给置办的,只有手表是他自己的,已经磨的发亮,边角已经掉了漆,而且上面没有任何标记名牌和产地。
傻白甜仔细观察过,他很爱惜他的这只手表,,她相信一定大有来历。
恶魔一屁股坐在地上,地上是厚厚的树叶,不知道积累了多少年的树叶,就像是沙发一样舒服。
傻白甜倔强的没有坐,硬扛着。
“怎么不走了?累了?扛不住了?还以为你多厉害,没想到也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她肆意的嘲弄着他,她在报复。
这种报复对她来说很重要,因为机会难得,在兰姆拉的经验告诉她,有这种机会的时候一定要抓住,一定不要放过。
因为转瞬即逝。
恶魔拿出自己的水壶喝了一口水,傻白甜看的有点发呆,足足在荒野大山里不停步的走了5个小时,这个恶魔居然只喝了一口水。
他真的是人么?
她也拿出水壶,像只水牛一样咕嘟咕嘟很快全部喝干,然后自己顺着斜坡滑下去走到旁边的一个小溪边接水。
她很不理解恶魔。
有病,这人。
这山里到处都是干净的水源,他为什么不喝水?
她就不信他的身体不缺水,缺水不按时补充神仙也熬不住的。
她没什么野外探险经验,不过她至少知道直接把那五个空瓶子也灌满了新鲜的溪水,重新装进背包里。虽然这会大大加重她背负的重量,但是有备无患。
她也不是毫无节制的喝水,她先喝瓶装水是为了补充体力和水分,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减重,因为越往前走山路越难越险。
到了后面就根本没有路了,完全在荆棘和悬崖中穿行。
可是恶魔好像很知道路,又好像他看得见前面的某种指引,反正他从未犹豫过,一直保持着匀速一直向前,向西南的方向走去。
巫县本在西南。
西南再向西南,那就是海,而且如果走的足够远,甚至还会穿越国界了。
“你又要出国么?”傻白甜很庆幸恶魔没有很快就走,而是持续休息,否则她的双脚真的熬不住了,钻心的剧烈的疼痛,一下下袭来,无时无刻不再折磨着她。
“你不抓紧时间处理下脚上的血泡么?已经都破了吧?再不处理伤口会跟袜子沾到一起,感染发炎出浓,再这么走几天,你的脚就不用要了。”恶魔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少见关心的提醒。
傻白甜扬起一张青春的美脸,“哼,我才不会上当,我刚把鞋子脱下来你转身就走,我去哪里找你?这种地方我一个人根本走不出去的,你休想害我!”恶魔笑了,笑得很干净,很阳光,“我害你?别说害你,我要想杀你随时随地都可以,但是现在你是我法律上的妻子,我多少也会有点顾虑,因为没有任何理由的直接杀死自己的妻子,这好像不是好人应该
干的事,呵呵。”
傻白甜撇撇嘴,“你是好人么?你连人都不是,恶魔!”
恶魔点点头,“好吧,我喜欢恶魔这个代号,至少谁都会怕我,对不对?总比医生强,医生总会有很多人来求,还要去很远的地方救人,有时候可以活着回来,有时候就回不来了。”“给你10分钟时间处理脚上的血泡,10分钟后准时出发,既然你执迷不悟非要跟着,那就必须严格听从我的命令,甚至我要你立刻拿刀自杀你都得遵照执行,听见了么!”